宁海县西店镇吴山村江瑶135号房屋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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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将**县西店镇吴山村江瑶135号房屋进行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西店镇吴山村江瑶135号招租项目

二、项目地址:**县西店镇吴山村江瑶135号

三、出租范围:**县西店镇吴山村江瑶135号房屋整体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667平方米,分为3幢,其中1幢总层数为2层,另外两幢总层数1层。(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年限:3年

五、出租用途:出****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行业。不得利用本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噪音大、污染重的行业,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

六、招租底价:不得低于56000元/年

注:本出租价格是房屋整体出租的价格,不含承租方承担的水、电、卫生费等相关费用。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包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竞价。标书代写

八、投标人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要求搞好日常管理,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合同到期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所承租标的,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9)承租人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合法经营,中途涉及非法经营,出租人有权监督。

(10)承租人必须服从城管、环保、安全执法部门的合法管理,符合街景、楼景的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开门、开窗,堆放影响整体形象的行为。自觉做好门前三清。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合同签订: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租。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上午 8:30-11:00 时,下午 14:0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西店镇吴山村文化礼堂、****(**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5)竞价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二、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09:30时(**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县西店镇**南路156号)标书代写

十三、竞标保证金

1、按《**县竞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2、帐户名称:****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西店支行

4、银行帐号:397********021344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7、****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1028

8、投标人的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备注所投标的的项目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回,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且提供正确开户行后退还。标书代写

十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五、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三年,分三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在公示期满1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租款并签订合同。第二至三期承租款于合同签订日期前一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租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无偿处置。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

1、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西店镇吴山村

联 系 人:张培欢 联系电话:135****1368

招标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张琪丹 联系电话/传真:0574-****6889、187****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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