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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7C3T1U8M | 建设单位法人:蒋金磊 |
| 耿林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路茶马古镇B区1号步行街12栋 |
| 半坡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智慧化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1.21835,101.14817,101.10131,101.0726,101.06482,101.06354,101.06166 纬度: 22.8473,22.91996,22.97183,22.9883,22.98449,22.98355,22.9834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0 |
| 普环准〔2024〕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00 |
| 45.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MA7C3T1U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公司 |
| ****0103MA6QKXFU11 | 验收监测单位:**环绿****公司 |
| 915********1674614 | 竣工时间:2025-04-20 |
| 2025-05-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27 |
| 2025-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链接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708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电线路1回,线路全长约25.2km(其中电缆线路长0.2km,架空线路长25km),单回路架设,**铁塔51基。 | 实际建设情况:**输电线路1回,线路全长约25.2km(其中电缆线路长0.2km,架空线路长25km),单回路架设,**铁塔51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程为输电线路,施工主要有施工材料运输、基础施工、塔基施工,线路架设、电缆敷设等。 二、线路施工工艺 1、架空线路 (1)施工准备 (2)基础施工 ①塔基基坑开挖 ②浇筑工程 ③土石方回填 (3)杆塔组立及架线施工 ①杆塔组立 ②架线及附件安装 a 施工准备 b 牵张场设置 c 线滑车悬挂 d 跨越设施安装与拆除 e 跨越河流施工 f 跨越红线施工 g 放线施工 2、电缆线路施工工艺 电缆沟开挖采用机械与人工开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沟槽开挖,然后由人工进行混凝土垫层、电缆沟混凝土现筑(钢筋混凝土)、电缆沟回填和水泥砂浆抹面,最后完成沟盖板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施工工艺未发生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设计阶段 ①本工程线路经过林区时,可研设计已采取避让措施,提出采用高塔无害化穿越,不砍伐通道。施工图阶段应合理选择塔型,优化平纵断面图设计,确保导线最小对地、对树木高度,确保无害化穿越落到实处,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确保前期可研设计的避让措施落到实处; ②本工程线路经过河流时,可研设计已采取避让措施,提出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不在河流内岸和河道中立塔,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合理规划塔基位置,确保前期可研设计的避让措施落到实处; ③塔基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合适塔基。如采用全方位长短腿铁塔和占地面积较小的塔型,避免塔基大开挖,减少工程占地和生态扰动; ④施工组织设计时,合理规划线路塔基、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位置,尽量选择荒草地,避让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 ⑤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应当对工程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2)施工组织及实施阶段 ①施工组织时应合理规划施工临时场地,严格控制在施工设计占地范围内,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践踏、破坏施工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②因地制宜,合理设计施工临时道路。材料运输时,尽量利用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进行运输材料,必须新修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办理相关手续; ③根据野外调查结果,评价区分布有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另外有《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中列为极危(CR)的1种、濒危(EN)3种、易危(VU)的5种;**省重点保护植物2种,不受工程建设直接影响,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及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在铁塔终勘定位时,应请专业人员对塔基施工范围内的植物进行排查,如发现有受保护的植物,应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塔基设置,避让受保护的植物。同时,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 ④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地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⑤在施工区设置传标志及警示牌,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⑥施工期施工人员、工作人员野外作业会带来野外火源管理的压力,须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时时敲响防火警钟,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度,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以免造成对自然**和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⑦架线施工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牵张技术紧线,保证架线过程中导线不在地面拖行,避免对地表植被造成扰动破坏; ⑧工程施工前须办理本工程林木补偿费和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林木占用砍伐情况具体以林勘调查报告调查结论为准,严禁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⑨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植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包括设置宣传牌、宣传单或集中教育等;建设单位、施工****草原局密切**,依托目前建成的亚洲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亚洲象活动的监测与预警,并根据监测预警结果适时采取停工避让等防范措施,主动避让亚洲象。 (3)施工结束功能恢复阶段 ①各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②施工迹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原貌或原使用功能。占用林地的,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优先选用乡土种等植被进行恢复,并注重物种的存活性。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2、跨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线路经过基本农田时可研设计已采取避让措施,不在红线、基本农田区域内设塔基、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等,采用高塔架空无害化穿越。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严格进行塔基规划设计,确保前期可研设计的避让措施落到实处; ②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跨基本农田区施工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包括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基本农田区域随意破坏植被、土壤; ③架线施工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牵张技术紧线,保证架线过程中导线不在地面拖行,避免对地表植被、土壤造成扰动破坏。 3、跨越生态红线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线路经过生态保护红线时可研设计已采取避让措施,不在红线内设塔基、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等,采用高塔架空无害化穿越。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严格进行塔基规划设计,确保前期可研设计的避让措施落到实处; ②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跨越生态红线施工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包括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随意破坏红线范围内及周边的植被; ③架线施工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牵张技术紧线,保证架线过程中导线不在地面拖行,避免对地表植被、土壤造成扰动破坏。 二、施工期污染影响保护措施 (1)噪声控制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使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布设牵张场等施工场地,远离线路周边的村庄; ③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时,应按《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经过村庄时,低速禁鸣。 (2)扬尘控制措施 ①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时,封闭运输,避免沿途漏撒; ②施工过程中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土方应集中、合理堆放,进行临时拦挡、遮盖,及时回填; ③暂时不能开工的裸露土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3)废水控制措施 ①塔基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的施工废水、洗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和施工作业,废水不外排; ②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 ③施工场地不设置生活设施,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或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 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及教育,禁止在工程沿线河流及沟箐内清洗工具及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4)固废控制措施 ①施工期间做好土石方开挖工程环境管理。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存放,并对土石方进行临时围挡、遮盖。表土用于施工结束后生态恢复,其余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 ②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人员车辆在下班撤离时携带出施工场地,送附近村庄/集镇生活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③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人员车辆在下班撤离时携带出施工场地,送至当地合法消纳场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④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场地遗留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禁止残留至施工场地内。 三、运营期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①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严禁随意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工程运行期如需对架空线路导线下方高度较高的林木进行修砍,修砍前须办理林业相关手续; ②运行期加强对维护巡检、管理人员的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惊吓、猎杀、捕杀、捕食、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四、运营期污染影响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在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②运行期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③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降低送电线路的可听噪声水平。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设计阶段 已落实。施工设计中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取导线弧垂及风偏,合理选择塔型,优化平纵断面图设计,确保导线最小对地、对树木高度,确保无害化穿越。对于跨越河流的位置,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不在河流内岸和河道中立塔。塔基采用全方位长短腿铁塔和占地面积较小的塔型,避免塔基大开挖。塔基、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的选取均避让自然植被茂盛的区域。 (2)施工组织及实施阶段 已落实。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设置,不涉及计划外占地,施工过程中严格约束施工人员,严禁践踏、破坏施工占地范围外的植被。材料运输时,最大化利用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进行运输。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未涉及受保护的动植物。目前施工已结束,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损坏树木、携带火种、扰动破坏地表植被等不良影响。 (3)施工结束功能恢复阶段 已落实。各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均拆除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迹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原貌或原使用功能。施工临时用地得到整治和清理,场地无遗留临时建筑垃圾,施工迹地平整压实并结合原地貌恢复。 2、跨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已落实。项目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经过基本农田时已采取避让措施,不在红线、基本农田区域内设塔基、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等,采用高塔架空无害化穿越。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基本农田区域随意破坏植被、土壤。架线施工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牵张技术紧线,保证架线过程中导线不在地面拖行,避免对地表植被、土壤造成扰动破坏。 3、跨越生态红线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已落实。项目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经过生态保护红线时已采取避让措施,不在红线内设塔基、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等,采用高塔架空无害化穿越。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随意破坏红线范围内及周边的植被。架线施工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牵张技术紧线,保证架线过程中导线不在地面拖行,避免对地表植被、土壤造成扰动破坏。 二、施工期污染影响保护措施 (1)噪声控制措施 已落实。施工期间均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期,夜间不施工。牵张场等施工场地远离线路周边的村庄,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经过村庄时,低速禁鸣。施工期间未发生收到周边居民投诉的情况。 (2)扬尘控制措施 已落实。施工期粉状材料均为封闭运输,施工使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对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临时堆放的材料进行遮挡,有效控制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3)废水控制措施 已落实。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用水管控制度,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的施工废水、洗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和施工作业,废水不外排。施工场地不设置生活设施,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或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施工期间未发生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等污染水体的情况。 (4)固废控制措施 已落实。项目施工期为12月~4月,为旱季,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单独存放,并对土石方进行临时围挡、遮盖。施工结束后表土已全部回填,无废弃土方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人员车辆在下班撤离时携带出施工场地,送附近村庄/集镇生活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人员车辆在下班撤离时携带出施工场地,送至当地合法消纳场处置。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内遗留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 三、运营期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已落实。运营单位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并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在巡查过程中严禁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目前未涉及对林木进行修砍,如未来需修砍,则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运营期污染影响保护措施 已落实。升压站、变电站外均张贴有提示标志。已对线路电磁及噪声进行监测,并加强宣传教育相关电磁知识。 |
| 基本落实,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局关于半坡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智慧化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报批的《****关于审批半坡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智慧化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书》和《半坡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智慧化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环境局2024年第13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宁洱县**镇、勐先镇,起于220kV半坡箐光伏升压站,止于220kV三丘田升压站。**输电线路1回,线路全长约25.2km(其中电缆线路长0.2km,架空线路长25km),单回路架设,**铁塔51基。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1万元,占总投资1%。 项目已取得****委员会的核准文件〔《****委员会关于半坡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智慧化送出线路工程的核准批复》(普发改电力〔2024〕523号)〕,项目代码:****。根据《报告表》结论、技术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境、**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各类敏感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在施工及运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以及电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你公司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减缓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尽量使线路远离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电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护原有地表植被。采用高塔跨越等方式,减少林木砍伐;发现保护植物,首先应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保护植物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影**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置临时堆土场堆放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及时清理建筑施工垃圾、施工废物料、施工生活垃圾;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及时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加强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或伤害野生动物。将施工期环保措施纳入工程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四)加强信息公开。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三、该《报告表》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发展改革委、****改革局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加强对工程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对工程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最大限度减轻环境影响。 六、****环境局宁洱分局、**市生态环境****支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单位,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局 2024年12月20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按照设计建设,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动,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建设,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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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降低送电线路的可听噪声水平。 | 架空输电线路沿线在**镇附近跨越G8511昆磨高速,****公路段及公路红线两侧50m范围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1类标准;工程线路起止点220kV半坡箐光伏升压站、220kV三丘田升压站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降低送电线路的可听噪声水平。 | **环绿****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5日对项目电磁环境及噪声进行监测。 |
| 1 | ①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严禁随意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工程运行期如需对架空线路导线下方高度较高的林木进行修砍,修砍前须办理林业相关手续; ②运行期加强对维护巡检、管理人员的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惊吓、猎杀、捕杀、捕食、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 已落实。运营单位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并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在巡查过程中严禁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目前未涉及对林木进行修砍,如未来需修砍,则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 本工程N49-N50塔间线路采用电缆,总长约0.2km,其中0.12km电缆与三丘田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220千伏外送线路拟建电缆沟共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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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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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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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对国有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建设并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安置补偿费,禁止超范围使用林地,同时牵张场等其他临时占****国有林场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调查,建设单位已****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普)〔2025〕49号),并已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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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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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建设单位应在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②运行期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③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升压站、变电站外均张贴有提示标志。已对线路电磁及噪声进行监测,并加强宣传教育相关电磁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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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