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发改投审〔2025〕117号
关于**市古市镇“稻浪烟波﹒金色古市”乡村**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市古市镇“稻浪烟波﹒金色古市”乡村**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乡村**,同意实施**市古市镇“稻浪烟波﹒金色古市”乡村**示范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古市镇辖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小学西南侧建设1000米的慢行步道;****广场约7000平方米,圩镇客厅建设约280平方米;圩镇入口通道提升约600平方米;农贸市场提升约3800平方米;推进圩镇风貌提升工程建设,圩镇范围内进行六乱整治、三线整治1.5公里、道路黑底化2公里,并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2.建设农产品大棚500亩,****基地500亩,冷库2000平方米,加工厂房2000平方米,配套用房1000平方米,烤烟房3000平方米,及其他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建设美丽圩镇健身场地1800平方米,综合养老服务设施2000平方米,环境整治45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880平方米,充电桩100座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5778.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41.53万元、预备费280.2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七、招投标情况见附件,请严格按照《**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实用、经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九、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投资概算送我局审核,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招标工作。同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各项相关手续。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须按程序和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的设计、**工程必须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勘察、监理和其他未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核准为可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