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监狱监内食堂副食品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7日 09:55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颖,吴建国,郁华,刘清真,吴善忠 | ||
| 总中标金额 | ¥132.02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30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前横路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60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3301 | ||
| 附件1 | 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采购包1:
| **** | **市**县南****物流中心冻品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店面B11 | 1,320,200.00元 | 97.41 |
采购包1(2025****监狱监内食堂副食品采购):
服务类(****)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2025****监狱监内食堂副食品采购 | 2025****监狱监内食堂副食品采购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1,320,2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吴善忠 |
| 评审专家: | 杨颖 、 吴建国 、 郁华 、 刘清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公司联合采购项目,****采购金额230万元,******公司采购金额10万元(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24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 %,50-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监狱监内食堂副食品采购:1.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本公告中“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2025****监狱监内食堂副食品采购 | 2025****监狱监内食堂副食品采购 | 白糖、红 糖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豆腐:装豆腐框上必须有遮盖物,防止沙粒、灰土等倒入到豆腐上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1 | 年 | 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200.00 |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5、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00883[2025]00816。
6、中标日期:2025年06月26日(项目编号:****)。
7、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42.60%。
8、本项目为****狱内食堂大宗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为1年。预算金额240万元(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实际金额24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3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10万元,******公司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与本次招标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9、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10、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林锦芬、**、黄丽婷/0591-****3310)、负责人(林秀晶、吴晓君、李水清、黄稀瑾/0591-****3301)。
名称:****
地址:**市**区前横路79号
联系方式:0591-****605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33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059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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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