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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贺科技规〔2024〕1号)有关规定,****近期组织验收“**市****中心建设及示范”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依据验收(结题)专家意见拟定项目验收结论。现将拟定项目验收结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74-****216
地 址:**市**东路38号
电子邮箱:hzskjj3@gxj.****.cn。
附件:**市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科技领域)验收(结题)结论公示表
****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市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科技领域)验收(结题)结论公示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承担单位 |
拟定验收(结题)结论 |
验收日期 |
| 1 |
**市****中心建设及示范 |
**** |
**学院、广****公司、 ****中心 |
通过验收 |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