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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
转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保障局、****分局、****管理中心,各县(市、****委员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管理局,****医疗机构:
现将《****保障局、****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明确我市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一类医院”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型为乙类项目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市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一类医院”价格表
**** ****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