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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第十一批申报建筑业企业厅级临时证书延续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公司等19家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至2025年7月4日,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在行政审批系统中查看具体意见。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服务中心3楼A区
附件:2025年度第十一批申报建筑业企业厅级临时证书延续审查意见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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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