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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佳芳****管理局****管理处位于**区**路51栋1单元2-2号补办用地手续事宜。
该房屋于2001年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市房权证**区字第****4206号),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广******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桂自然资发〔2021〕54号)第二条(五)规定,需补办出让手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电话:077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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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