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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667557A | 建设单位法人:魏艳红 |
| 杨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恒**路136号 |
| ******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恒**路136号 |
| 经度:126.21684 纬度: 43.02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9 |
| 吉市(丰)环建(表)〔2020〕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358 |
| 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66755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2********667557A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2********852567W | 竣工时间:2024-06-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异地**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与环评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中心现有编制床位 10 张,本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 78 张,异地扩建项目增加床位数 为 68 张。 | 实际建设情况:增加68张床位;与环评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 :**化粪池、污水站、食堂隔油池 废气 :生物除臭装置、油烟净化器 固体废物 :医疗垃圾暂存间,各科设有黄色包装袋、利器 收集盒、周转箱,生活垃圾防渗桶 噪声 :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减振防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化验室设备运行****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预处理再排入化粪池,其余废水处理情况与环评一致。 废气;与环评内容一致; 固体废物:与环评内容一致; 噪声 :与环评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7848 | 0 | 0 | 0 | 0.785 | 0.785 | |
| 0 | 0.455 | 0 | 0 | 0 | 0.455 | 0.455 | |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6400 | 0 | 0 | 0 | 6400 | 64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污水站、食堂隔油池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的预处 理标准 | 与环评内容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市**区****服务中心****处理站厂界周边无组织废气氨最大浓度值为0.08mg/m3、硫化氢及氯气最大浓度值均为未检出、臭气浓度均<10,甲烷最大浓度值为0.000296%,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生物除臭装置、油烟净化器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3 中污水处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值;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与环评一致。 | 有组织废气:污水站排气筒出口氨的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29×10-4kg/h;硫化氢排放速率为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26,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排放速率限值要求;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0.86mg/m3,净化效率最小值为76.1%,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污水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氨最大浓度值为0.08mg/m3、硫化氢及氯气最大浓度值均为未检出、臭气浓度均<10,甲烷最大浓度值为0.000296%,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值为0.281mg/m3、二氧化硫最大值为0.067mg/m3、氮氧化物最大值为0.100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 |
| 1 | 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减振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1 、4 类标 准 | **,与环评一致。 | 厂界北侧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6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42dB(A),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 4a 类区标准要求,其余三侧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53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39dB(A),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
| 1 | 医疗垃圾暂存间、各科设有黄色包装袋、利器收集盒、周转箱、生活垃圾防渗桶 | 已落实。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其中员工生活垃圾、食堂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水站栅渣、污泥为危险废物。 本项目职工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垃圾集中收集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服务合同见附件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用印有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浅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盛装,包装后的医疗废物放入专用周转箱(桶)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医废处置合同见附件6;由于企业刚刚运行,污水站污泥、栅渣等危废尚未产生,****医院将专设一处危废暂存间用以储存该类危废,确保该类危废与医疗废物不混合贮存,并在污水站污泥、栅渣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目前暂无危险废物接收协议,特此说明。 |
| 1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 已落实。 根据与企业核实,本项目在施工期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进行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施工期无信访及投诉事件发生 |
| 1 | ①泄露: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 漏时隔离 150 米,大泄漏时隔离 450 米,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 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 扩散。泄漏位置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②加强医疗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③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 ④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建立废水、废气 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制度和响应措施,将事故性排放的影响降至最低。 | 本项目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环境风险防范控制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 |
| 照明、电力、综合布线系统等,供电依托市政电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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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气:主要废气污染源为设备拆解过程产生扬尘及运输过程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通过 文明拆解,清及清扫,定期洒水等减少扬尘产生。 废水:搬迁期预计 30 天,每天 20 人搬迁,生活污水利用原有及周边 生活设施,排入污水管线。 噪声:主要为设备拆解、设备运输等过程产生噪声。避免野蛮拆解、野蛮装卸减少噪声,采 用合理的运输路线,尽量减少鸣笛,途经敏感点,低速行驶,采取上述措施减少运输噪声 污染。 固废:主要为厂内剩余的生产原辅料、医疗废物、淘汰设备、员工清理自有物品及办公设施搬迁;处理方案分别是运到新厂使用;分类收集包装,用印有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的浅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盛装,包装 后的医疗废物放入专用周转箱(桶),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外卖;分类收集,有用物品搬到新厂,可综合利用部分出售,不可利用部分送指定垃圾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与企业核实,本项目在施工期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进行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施工期无信访及投诉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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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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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