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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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6-27 10:10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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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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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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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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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264,343.3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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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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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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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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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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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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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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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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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镇后河街85号危房改造 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古镇后河街85号危房改造”补遗如下: 1、本项目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作废,现将本项目调整后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15日09:30。 3、本工程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 条款号 |
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后的内容 |
| 1.4.1 |
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A)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0 月至 2025年 3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A)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2 月至 2025年 5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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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按《**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2018)、《**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
2.投标人应按2018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
| 3.2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为 ****4339.12 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 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为 ****4343.31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 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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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365587.32 元 。《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489654.75 元 。《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
| 10.4 |
1.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2.定额依据:《**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2018)、《**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等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3.人工和材料价格:人工单价按2025年第一季度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信息价渝西片区调整;材料单价参照2025年第3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进行调整。 4.材料价格按不含税价计算。 |
1.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2.定额依据:2018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等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3.人工和材料价格:人工工日单价参照2025年第4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西片区价格计算;材料价格参照2025年第5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近期市场价格计算,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 |
| 专项合同10.4.1.3 |
10.4.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按《**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2018)、《**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1)人工单价:按2025年第一季度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信息价渝西片区调整。 (2)材料单价:材料单价参照2025年第3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进行调整。 |
10.4.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按2018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1)人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参照2025年第4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西片区价格计算。 (2)材料单价材料价格参照2025年第5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近期市场价格计算,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 |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网(**区)上自行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一)针对同一条款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27日 |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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