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餐梯及电梯配件更换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
将原采购文件中涉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2:
将原采购文件中涉及“(2)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①所投电梯设备生产厂商须具备【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或【****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若为代理商需同时具备【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③申请人可为制造商,也可为代理商,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①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注:许可项目包含“杂物电梯”子项目)。 ②投标人如为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分别提供电梯制造商及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注:许可项目包含“杂物电梯”子项目)。”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本公告为****号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执行。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园区方洲路598号
联系方式:(0512)****6299
联 系 人:钱老师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
联系方式:(0512)****6332
项目联系人:李也菲、曹玲
电 话:(0512)****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