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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2MABMR6U36G | 建设单位法人:祝旭昇 |
| 王明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天**路1号瑞华大厦1栋1506 |
| 中船**十三间房风储一体化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七角井镇 |
| 经度:91.****7155 纬度: 43.****04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8 |
| 哈市环监函〔2023〕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77 |
| 276.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2MABMR6U3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69485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694855F,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24-03-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2座220kV升压汇集站,分别为:1#220kV升压汇集站和2#220kV升压汇集站。 1#220kV升压汇集站本期建设3台主变,容量3×240MVA,主变采用户外布置。站外南侧配套建设225MW/900MWh储能站,该升压汇****风电场750MW风电及225MW/900MWh储能。 2#220kV升压汇集站规划主变规模为3×240MVA,本期建设1台主变,容量1×240MVA,主变采用户外布置。站外南侧配套建设75MW/300MWh储能站,该升压汇****风电场250MW风电及75MW/300MWh储能。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座220kV升压汇集站,分别为:1#220kV升压汇集站(运行名称:220kV中船**风电汇集站)和2#220kV升压汇集站(运行名称:220kV中船黄芦风电汇集站)。 1#220kV升压汇集站本期建设3台主变,容量3×240MVA,主变采用户外布置。站外南侧配套建设225MW/900MWh储能站,该升压汇****风电场750MW风电及225MW/900MWh储能。 2#220kV升压汇集站规划主变规模为3×240MVA,本期建设1台主变,容量1×240MVA,主变采用户外布置。站外南侧配套建设75MW/300MWh储能站,该升压汇****风电场250MW风电及75MW/300MWh储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电场风力发电由35千伏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汇集站后外送。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场风力发电由35千伏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汇集站后外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1.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破坏原地貌。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保证周围地表砾幕不受破坏。临时堆土采取上铺下盖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压实。在施工建设前需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后,方可进行开工,并依法依规对破坏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补偿。 在施工前及时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2.加强施工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做好施工规划,合理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严禁露天堆放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每天洒水降尘,对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对运输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并严格按照规定行车路线和速度行驶。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拆除无用临时建筑设施,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工作。 禁止焚烧可燃垃圾。3.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通过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道路洒水等环节,施工生活区设置移动环保厕所。4.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禁止夜间施工。5.施工期无工程弃方,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恢复,减少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存放于指定带盖垃圾箱内,定期拉运至七角井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置。 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可用包装袋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1.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夏季用于站区绿化,冬季储存在集水池中,冬储夏灌。2.废铅蓄电池统一收集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废手套采用带盖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七角井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更换的废零部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主变发生事故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容积60m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3.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人员噪声防护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做好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悬挂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运行产生的感应电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以离地面15m高度处4kV/m和100uT作为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事故油池容积约60m3,容量按100%最大单台变压器油量设计。废旧铅酸蓄电池临时储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1.根据调查,建设单位已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林草手续,项目占用草地已进行补偿及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彩带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和各种机械及车辆的固定行驶路线,最大限度保护戈壁砾幕层。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场地并生态恢复,从现场调查看,项目区植被覆盖度极地,除施工道路留作运营期进场检修道路外,其余临时占地区域均已清理平整、复原地貌。施工现场已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2.根据调查,本项目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活动;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了遮盖、定期的洒水降尘;并对运输道路和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定期洒水,且在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对运输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并严格按照规定行车路线和速度行驶。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拆除临时建筑设施,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填埋场处置。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施工期未收到施工扬尘污染及风少可燃垃圾投诉事件。3.根据调查,施工营地设置了防渗污水池和移动环保厕所,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公司清运至****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防渗污水池与移动环保厕所拆除清运。4.根据调查,施工期间使用了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保,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5.经验收调查,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了全封闭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填埋场处置。包装袋等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对占地范围内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地貌。 经现场勘查,施工现场未发现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运营期:1.根据验收调查,本项目2座升压站分别建设了1座1立方米/天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100立方米集水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址周边荒漠生态恢复。根据验收监测,本项目2座升压汇集站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2.2座升压汇集站内均设置垃圾桶,由******公司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填埋场处置。2座升压汇集站均建设1座104立方米事故油池以及1座61.75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验收期间尚未产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事故油池图纸见图8-1和图8-2。3.根据验收监测,本项目2座升压汇集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4.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汇集站运行期间专人值守,保证汇集站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变压器周围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升压汇集站内带电区域均设置了人员警示标识,告知人员有电危险。汇集站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对汇集站内设备进行巡检。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已编制《****风电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详见附件。 升压站主变事故油池容积104m3,容量按100%最大单台变压器油量设计。废旧铅酸蓄电池临时储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自调试运行以来,升压汇集站尚未产生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 |
| 主变事故油池由60立方米变更为104立方米。60立方米为有效容积,因主变距离油池较远,且主变出油口至事故油池的排油管需满足一定的排油坡度,导致事故油池没法达到百分百储油,为保证有效容积,施工图阶段事故油池总容积确定为104立方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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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每座升压汇集站分别建设1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两套。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排放限值B级标准 | 每座升压汇集站分别建设1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两套。 | 委托****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6日分别对2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因子:PH、悬浮物、CODCr、粪大肠菌群、蛔虫卵个数。监测频率:4次/天,连续2天。 |
| 1 | 两座升压汇集站食堂分别安装1台油烟净化器,共2台。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附录A 表2中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排放标准要求。 | 两座升压汇集站食堂分别安装1台油烟净化器,共2台。 | 已委托****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6日分别对两座升压汇集站的两台油烟净化器出口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餐饮油烟。监测频率:5次/天,连续2天。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低噪声设备 | 监测单位:******公司 监测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率:昼夜各1次/天,连续2天。 |
| 1 | 废铅蓄电池统一收集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废手套采用带盖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七角井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更换的废零部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主变发生事故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容积60立方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两座升压汇集站内均设置垃圾桶,由******公司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填埋场处置。两座升压汇集站均建设1座104立方米事故油池以及1座61.75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验收期间尚未产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事故油池图纸见图8-1和图8-2。 |
| 1 |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 已编制《****风电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详见附件。 升压站主变事故油池容积104立方米,容量按100%最大单台变压器油量设计。废旧铅酸蓄电池临时储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自调试运行以来,升压汇集站尚未产生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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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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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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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破坏原地貌。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保证周围地表砾幕不受破坏。临时堆土采取上铺下盖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压实。在施工建设前需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后,方可进行开工,并依法依规对破坏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调查,建设单位已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林草手续,项目占用草地已进行补偿及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彩带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和各种机械及车辆的固定行驶路线,最大限度保护戈壁砾幕层。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场地并生态恢复,从现场调查看,项目区植被覆盖度极地,除施工道路留作运营期进场检修道路外,其余临时占地区域均已清理平整、复原地貌。施工现场已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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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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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悬挂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运行产生的感应电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以离地面15m高度处4kV/m和100uT作为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汇集站运行期间专人值守,保证汇集站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变压器周围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升压汇集站内带电区域均设置了人员警示标识,告知人员有电危险。汇集站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对汇集站内设备进行巡检。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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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