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龙泽学校2025年操场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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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操场改造项目澄清公告(****2025年操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市-高新区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更正内容:

I.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

“2.价款结算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的80%;工程审计完成,由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100%。”

更正为:

“2.价款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的80%;工程审计完成,由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100%。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审计结算价款的3%,缴纳形式: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质量保证金。”

II.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更正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的80%;工程审计完成,由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100%。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审计结算价款的3%,缴纳形式: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质量保证金。”

Ⅲ.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四、评标办法3.商务部分评审(4)评分标准标书代写

“Q:权重比例Q1+Q2=100%;Q1、Q2取值均应≥30%,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更正为:

“Q:权重比例Q1+Q2=100%;Q1、Q2取值均应≥30%,Q1为40%,Q2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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