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藤县中学学生宿舍架床采购(重)的质疑答复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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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江****经济开发区龙回半岭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F-2栋(第91、92单元)

邮编:341400

法定代表人:游琴,联系电话:130****2669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中学学生宿舍架床采购(重)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认定存在错误。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5.1.2的要求:“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发起澄清说明函,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仅提交承诺函(承诺保证质量或履约),但未提供质疑函里的“制造商价格说明函”成本构成等实质性证明材料,未能完成合理说明义务,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标书代写

综上,本项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质疑函


********中心)

2025年6月2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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