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大型活动管理信息系统维保项目进行采购询价,****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 ****大型活动管理信息系统维保 |
1 |
项 |
35400元 |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 1 |
**省大型活动管理信息系统维保 |
(1)保障****大型活动管理信息系统维保项目8项功能正常运行及首页正常展示,出现故障及时反馈; (2)保障与其他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传输,出现故障及时反馈解决; (3)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保证在系统发生故障的1小时内现场响应,普通故障应在8小时以内解决,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如故障在24小时内未修复,应提供临时解决方案; (4)提供月度运维报告服务,根据用户需求对功能模块进行定制化微调; (5)保障服务器和数据库的运行正常,主要监控服务器的CPU负载、内存使用率、磁盘使用率、系统是否正常等。监控数据库状态、数据库表空间、数据库连接数、错误日志、备份情况等。 |
三、考核办法
支付第二期款项**行一次考核评议(总分100分),依评议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评议结果设置四个档次为:优(90分以上)、良(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数 |
| 纪律考核 |
工作纪律情况 |
乙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违反一次扣10分。 |
30分 |
| 日常工作情况 |
至少每周1次按时进行周巡检,缺一次扣1分。 |
10分 |
|
| 运维服务 文档完备性 |
运维服务文档管理。运维评议期间应出具相关的运维服务相关文档,应包括各类巡检记录表、周期性工作总结、故障处理记录表等。每少一项扣除2分。 |
10分 |
|
| 服务响应 能力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响应相关故障,一次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故障,一次扣2分。 |
20分 |
|
| 客户满意度 |
事件与问题 解决满意度 |
评议组根据日常故障处理情况打分 |
10分 |
| 工程师技术 能力满意度 |
评议组根据日常故障处理情况打分 |
10分 |
|
| 工程师服务 态度 |
评议组根据日常故障处理情况打分 |
10分 |
|
| 总得分 |
100分 |
||
备注:1.本项目要求提供5×8小时实时响应服务。
2.运维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保密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本项目服务技术人员******厅运维服务人员统一管理相关规定。
4.合同履行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时间视合同约定。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以及所投产品品牌、型号);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胶装。
7.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付款方式
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的50%;第二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后进行考核评议(总分100分),根据评议结果支付本项目费用,评议结果设置四个档次:优(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对考核评议为优的,甲方支付项目费的50%;对考核评议为良的,甲方支付项目费的40%;对考核评议为合格的,甲方支付项目费的30%;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支付剩余项目费。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2时;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无需报名,无需获取招标文件),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市红谷滩新区赣**大道1366号岭北六**门,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警务保障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8701
****
2025年6月27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