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润肤剂项目

审批
山东-烟台-蓬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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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14MA7G9LH840陈毅峰
王彦丽**省**市**市
**省**市**区北沟镇**化工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万吨润肤剂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省**市**市 北沟镇**化工产业园****内
经度:120.62778 纬度: 37.72551****环境局
2022-07-14
烟环审〔2022〕38号****
2024-08-2746000
657****
****0614MA7G9LH840******公司
****0100MA3N2XTM9E**中博****公司
****0211MA3MGWTCXQ2025-01-24
2025-01-242026-01-23
2025-05-282025-06-26
https://www.****.com/cmscontent/177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建项目为**项目,总投资3424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33万元。本项目为**项目,总投资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7万元。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建设1套4万吨/年乙醛装置和1套3万吨/年1,3-丁二醇装置。拟建项目建成后,可新增40000t/a乙醛、23000t/a化妆品级1,3-丁二醇、7000t/a工业级1,3-丁二醇和1415t/a正丁醇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建设1套4万吨/年乙醛装置和1套3万吨/年1,3-丁二醇装置,新增40000t/a乙醛、23000t/a化妆品级1,3-丁二醇、7000t/a工业级1,3-丁二醇和1415t/a正丁醇的生产能力。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建设1套4万吨/年乙醛装置和1套3万吨/年1,3-丁二醇装置。本项目主要建设1套4万吨/年乙醛装置和1套3万吨/年1,3-丁二醇装置。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 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3月)、鲁环函[2012]179号《****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冲洗复用水,剩余处理达****处理厂。加强对施工机械管理,防止燃料油跑、冒、滴、漏,保护地下水环境。 (二)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3-丁二醇装车废气、1,3-丁二醇灌装废气、废水缓冲罐废气、化妆品级1,3-丁二醇储罐废气、工业级1,3-丁二醇储罐废气、不合格1,3-丁二醇储罐废气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润肤剂水洗塔”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乙醛装置工艺废气、1,3-丁二醇装置工艺废气、正丁醇储罐废气、杂醇油储罐废气、新鲜MIBK储罐废气、回收MIBK储罐废气、粗三羟基丁醛储罐废气、加氢粗产品罐废气和正丁醇装车废气收集后,依托在建的UT焚烧炉处理,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烟气中VOCs、乙醛、甲醛、甲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排放限值。 乙醇储罐废气收集依托在建的“储运罐区水洗塔”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项目装置区、罐区等环节的管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建立、完善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或管线组件及其缝隙结合处,加强泄漏检测,及时修复泄漏点。厂内监控点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限值,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明确与依托的废水处理单位的责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项目工艺污水、水洗塔水洗水、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最终排入******公司,外排废水根据排水协议要求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六)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 (八)依法依规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3月)、鲁环函[2012]179号《****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施工期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施工期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冲洗复用水,剩余处理达****处理厂。加强对施工机械管理,防止燃料油跑、冒、滴、漏,保护地下水环境。 (二)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3-丁二醇灌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罐吸附”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乙醛装置工艺废气、1,3-丁二醇装置工艺废气、化妆品级1,3-丁二醇储罐废气、工业级1,3-丁二醇储罐废气、不合格1,3-丁二醇储罐废气、正丁醇储罐废气、稀乙醇罐废气、乙酸储罐废气、杂醇油储罐废气、新鲜MIBK储罐废气、回收MIBK储罐废气、加氢粗产品罐废气、正丁醇装车废气、1,3-丁二醇装车废气收集后,依托UT焚烧炉处理(UT焚烧炉于2025年4月27日验收,附件17),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焚烧烟气中VOCs、乙醛、甲醛、甲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排放限值。 乙醇储罐废气收集依托在建的“储运罐区水洗塔”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11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已加强项目装置区、罐区等环节的管理,已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已建立、完善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或管线组件及其缝隙结合处,加强泄漏检测,及时修复泄漏点。厂内监控点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限值,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明确与依托的废水处理单位的责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本项目工艺污水、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依托****沟****公司排海管道排海。外排废水根据排水协议要求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限值。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项目,已于2024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烟环审[2024]30号),该项目一期已于2025年5月1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附件15)。万华环保****公司已于2025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0614MAC77MN34N001V。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优化了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已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催化剂、工艺废液、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含油危废)、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其中各类废催化剂、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废抹布、废活性炭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工艺废液通过管线输送至UT焚烧炉焚烧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一般固废)、废托盘等,依托厂内现有固废库暂存,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已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已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已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已在项目区上游和附近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370684-2024-114-H。 已依法依规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
变动情况:由“设置1座水洗塔,规模为1000m3/h,处理灌装废气、罐区废气和装载废气,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变为“设置1座活性炭吸附罐,规模为700m3/h,处理灌装废气,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简排放。” 原因:丁二醇、丙二醇和聚碳酸酯二元醇的饱和蒸汽压低,气相大但有机物含量很低,水洗流程复杂,能耗较高且产生大量废水。****园区使用经验,确定将水洗方案更改为活性炭吸附。本项目废气组分均为丙类物质,用活性炭吸附危害性也较小(已做温度连锁吹扫保护)。本项目罐装介质为碳氢化合物,活性炭易吸附,吸附后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VOCs:60mg/Nm3)。园区类似设计均值皆能达到排放要求。活性炭吸附后灌装废气排放量为700m3/h,排放浓度不高于26mg/Nm3,年排放量不高于0.208t/a。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业主已落实并提固废处理计划。 变动情况:润肤剂罐组各储罐排气和润肤剂产品装车废气由送“水洗塔”处理变为“通过风机加压送UT焚烧炉焚烧处理”、“返回润肤剂装置废气风机前,通过风机送UT焚烧炉焚烧”。 原因:储罐排气和装车排气不稳定,针对此类不稳定排放气焚烧处理效果会优于水洗处理效果。****园区储罐废气的处理经验,确定将水洗方案改为更加优化的UT焚烧炉焚烧处理方案,焚烧方案节省设备、建设、运行成本,更重要的是减少废水排出量,相较水系处理更加经济环保。 变动情况:本项目废水由“依托一体****处理站”变为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分为4个处理单元,其中高浓度废水处理单元规模为150m3/h,综合污水处理单元规模1875m3/h,回用预处理单元规模为2170m3/h,回用单元规模为1875m3/h,浓水处理单元规模为500m3/h。 本项目乙醛装置,3-丁二醇装置工艺废水及配套设施排污水送至万****处理厂高浓度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排至万****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依托****沟****公司排海管道排海。 原因:****处理站独立为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废水处理现委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项目已于2024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烟环审[2024]30号)。万华环保****公司已于2024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614MAC77MN34N001V。该项目于2025年5月1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变动情况及原因:空气洗涤塔废水处理方式由排出变为送往吸收塔作为吸收工艺水,提高了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九)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VOCs(有组织)0.362t/a、COD 8.629t/a,氨氮0.863t/a以内。 (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等文件要求落实运行期污染源自行监测。 (十一)落实报告提出的节能减碳的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使用节能设备,提高自动化水**生产效率;在物流、设备及管道、平面布置等方面采取节能措施。建立碳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源设施、各碳源流数据等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 (十二)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十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本项目VOCs、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59t/a、4.196t/a、0.076t/a,在环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有组织)0.362t/a、COD 8.629t/a,氨氮0.863t/a以内。 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已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等文件要求落实运行期污染源自行监测。 已落实报告提出的节能减碳的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使用节能设备,提高自动化水**生产效率;在物流、设备及管道、平面布置等方面已采取节能措施。已建立碳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源设施、各碳源流数据等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 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已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万华环保****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0614MAC77MN34N001V)。已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7.2144 0 0 0 17.214 17.214
0 4.196 23967.11 0 0 4.196 4.196
0 0.076 1357.17 0 0 0.076 0.076
0 0 0 0 0 0 0
0 0 2375.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62.67 0 0 0 0 /
0 0 642.18 0 0 0 0 /
0 0 120.28 0 0 0 0 /
0 0.059 303.14 0 0 0.059 0.05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限值 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车间废水排放口总镍出水水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水经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后,排海各污染物满足《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二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标准和表3标准限值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相关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罐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活性炭吸附罐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活性炭吸附罐废气排放口DA008排放废气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8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4×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消声、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减振、消声、隔声等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各厂界噪声监测值在55~58dB(A),夜间各厂界噪声监测值在50~52dB(A),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六)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已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已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已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已在项目区上游和附近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五)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已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催化剂、工艺废液、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含油危废)、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其中各类废催化剂、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废抹布、废活性炭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工艺废液通过管线输送至UT焚烧炉焚烧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一般固废)、废托盘等,依托厂内现有固废库暂存,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六)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已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已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已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已在项目区上游和附近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 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370684-2024-114-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乙醛装置工艺废气、1,3-丁二醇装置工艺废气、正丁醇储罐废气、杂醇油储罐废气、新鲜MIBK储罐废气、回收MIBK储罐废气、粗三羟基丁醛储罐废气、加氢粗产品罐废气和正丁醇装车废气收集后,依托在建的UT焚烧炉处理,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烟气中VOCs、乙醛、甲醛、甲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排放限值。 乙醇储罐废气收集依托在建的“储运罐区水洗塔”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项目工艺污水、水洗塔水洗水、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最终排入******公司,外排废水根据排水协议要求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乙醛装置工艺废气、1,3-丁二醇装置工艺废气、化妆品级1,3-丁二醇储罐废气、工业级1,3-丁二醇储罐废气、不合格1,3-丁二醇储罐废气、正丁醇储罐废气、稀乙醇罐废气、乙酸储罐废气、杂醇油储罐废气、新鲜MIBK储罐废气、回收MIBK储罐废气、加氢粗产品罐废气、正丁醇装车废气、1,3-丁二醇装车废气收集后,依托UT焚烧炉处理(UT焚烧炉于2025年4月27日验收,附件17),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焚烧烟气中VOCs、乙醛、甲醛、甲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排放限值。 乙醇储罐废气收集依托在建的“储运罐区水洗塔”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11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本项目工艺污水、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依托****沟****公司排海管道排海。外排废水根据排水协议要求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限值。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项目,已于2024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烟环审[2024]30号),该项目一期已于2025年5月1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附件15)。万华环保****公司已于2025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0614MAC77MN34N00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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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要求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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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要求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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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等文件要求落实运行期污染源自行监测。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已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等文件要求落实运行期污染源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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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要求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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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十二)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十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已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万华环保****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0614MAC77MN34N001V)。已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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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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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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