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4隔压站危废贮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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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5年#4隔压站危废贮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审服(环)审发〔2025〕20号
时间:2025-06-27

****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公司2025年#4隔压站危废贮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位于**市永**望远镇****公司#4隔压站内。项目主要在****公司#4隔压站内**1座6m×3m×2.8m的一体化危废贮存库,用于贮存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17.6万元,均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施工场地统一堆放、洒水降尘、物料遮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和废油漆桶暂存过程中逸散的油气。废矿物油、废油漆与油漆桶采用密闭油桶暂存,通过对危废贮存库设置排气扇,加强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排气风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加装减震垫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暂存现有厂区垃圾箱,最终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8m2),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应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五、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六、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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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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