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镇长滩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 **县**镇长滩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 **县**镇长滩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6-27 15:00:00 | ||
| 2025-07-02 17:30:00 | ||
| 2025-06-27 14:58:13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镇长滩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项目(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镇长滩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县**镇长滩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6月26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均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①、******公司[****研究院****公司] ②、****[******公司] ③、****公司[****公司] ④、**省****公司[中设****公司] (五)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其中******公司[****研究院****公司]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6.3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六)本次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公司[****研究院****公司]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6.3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在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省****公司[中设****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4452.66元(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23.20%、**工程费下浮率0.56%)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 范、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 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 工期 |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开工令规**起算)。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董玉铭 技术负责人:刘豆 设计负责人:苏胜龙 | 资质资格 | 董玉铭: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13665) 刘豆: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B082********000161) 苏胜龙: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704)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公司[中设****公司] | ||||||||||
| 投标报价 | ****9663.43 元(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 22.16 %、**工程费下浮率 0.28 %)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 范、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 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 工期 |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开工令规**起算)。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刘广 技术负责人:陈晓莹 设计负责人:战荫宝 | 资质资格 | 刘广: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19575) 陈晓莹: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241****011684) 战荫宝: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56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省****公司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设****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公司] | ||||||||||
| 投标报价 | ****6740.94元(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 20.60 %、**工程费下浮率 0.51 %)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 工期 |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开工令规**起算)。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陈小英 技术负责人:王红念 设计负责人:钟敦字 | 资质资格 | 陈小英: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鄂142********17345) 王红念: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010****00319 ) 钟敦字: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48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具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镇华政路2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006 |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126 | ||||||||
| 联系地址 | **县迎宾大道西埔****学校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2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79)。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