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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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土山镇吕夹线、土闫线道路提档升级白改黑工程竞争性磋商该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6-27 14:46
项目编号: XZP202****700155
项目名称: 2025年土山镇吕夹线、土闫线道路提档升级白改黑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5年土山镇吕夹线、土闫线道路提档升级白改黑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吕夹线(Y****20382)及土闫线(Y****20382)路面黑化、路基、标志、标线、标牌、绿化、交安设施、破碎板修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最终满足招标人要求。 |
| 范围 |
2025年土山镇吕夹线、土闫线道路提档升级白改黑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效期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5. 信誉要求: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6.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2年1月1日(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②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2年1月1日(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其他 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6-30 09:00 至 2025-07-04 17:00 |
| 获取方式 |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附带电话和邮箱号码 (地点:****(绿地瀛海A座1109)。 (2)邮箱报名: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电话)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qq.com,通过邮箱报名的单位,发送资料完****公司,以便获取缴费方式并及时获取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10 09:30 |
| 递交方式 |
线下纸质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07-10 09:30 |
| 开标地点 |
****(绿地瀛海A座1109) |
其他
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2、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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