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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小学教学设****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雀园路26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东路89号**电子世界8001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3.质量要求3.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3.2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所确定的参数与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3整体项目质保期【3】年(如产品或部件对质保期有具体要求大于3年的从其要求),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2自行承担维保相关费用,无论使用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4质保期从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4.1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整体项目质保期为【3】年(产品或部件对质保期有具体要求大于3年的从其要求),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甲方2及招标要求免费维修、更换等。如乙方未按招标要求履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4.2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乙方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重大活动中有替换设备的,乙方需保证货物正常运行。4.3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乙方需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定价 2.付款方式: ****71676e1b****866171a96cad978b ****2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1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货物设备正常使用质保期满后,经乙方申请,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甲方再行支付剩余款项。 0 收款账户: **银行**东路支行(****:800********8019)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5.1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5.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5.1.2交货地点:【****书院南路76号】或甲方其他指定地点。 5.2其他说明 5.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该费用包含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2.2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乙方应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的,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时共同对货物验收后,如果货物安装调试运行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发书面验收合格报告书。 (6)履约验收标准:6.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2根据相关规定,由甲方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不签发验收单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6.4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 ,甲方1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向甲方1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如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三方共同委托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按合同条款(6)履约验收标准6.4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0款的约定签发验收合格证书。 7.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8.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操作手册等并明确设备保修期、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及条款)。 9.验收合格后,甲方作为使用人应合理使用设备,后续管理责任由甲方承担,后续维保等相关事宜均由甲方与乙方双方进行,乙方应当向甲方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10.设备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2需与甲方1签订《设备移交确认书》,明确移交时间点及后续管理责任归属。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自然灾害等),工期不得延误。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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