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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通知》(水保〔2020〕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文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聂**下曲乡、**乡、色庆乡、****小学改****学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了专家审查,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