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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27
| 项目名称 | 活性炭吸附再生异味治理设施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开发区**园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顾雪芳 |
| 联系人 | 王彬 | 联系电话 | 189****908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9.5 | 环保投资(万元) | 209.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拆除原有炼车间闪蒸干燥废气治理设施,**一套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再生;气旋混动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设施设计处理风量为50000m3/h。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闪蒸干燥及提炼车间废气采取气旋混动喷淋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等措施后通过20米不锈钢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及时转运委托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合法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2)设置减震基座;(3)将电机、风机、泵置于隔音箱体内。 | ||
| 承诺:**** 顾雪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顾雪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