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宁夏-中卫-沙坡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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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6-27

项目名称 环保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区****厂区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2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范德芳
联系人 段旭 联系电话 156****1113
项目投资(万元) 438 环保投资(万元) 43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硝基氯苯工序排气筒;降膜尾气吸收是利用冷冻淡水作为降温介质,低温氯化苯作为吸收液吸收尾气中的有机相,最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达标排放。降膜吸收尾气来源于真空泵机组尾气和三级酸烟尾气水箱排空尾气。一级酸烟尾气利用文丘里喷射器和碱性水进行喷射吸收混酸罐、废酸罐、事故罐、硝酸罐、88%酸罐尾气,经喷射吸收后一级尾气水箱尾气排空进入二级尾气;二级酸烟尾气利用文丘里喷射器和碱性水喷射吸收硝化锅尾气、浓缩系统尾气、一级酸烟尾气水箱排空尾气,经喷射吸收后二级尾气水箱排空尾气进入三级尾气;三级酸烟尾气利用文丘里喷射器和碱性水进行喷射吸收二级酸烟尾气后进入降膜尾气收。 硝化锅泄爆管尾气经事故槽,利用离心风机回抽至水喷淋塔,经水喷淋吸收后,尾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 2、结晶工序排气筒;物料尾气吸收是将结晶物料储罐、取样口尾气、干前硝油罐、干后硝油罐、工艺水罐的尾气利用离心风机对系统抽负压,尾气进入冷凝器拦截物料,排出的气相尾气再用循环水泵向1#、2#、3#喷淋塔输送喷淋水进行洗涤,洗涤水进入水箱循环使用;邻硝成品中间罐、碱水洗工序、氯化苯罐、精馏取样口尾气用另一台离心风机吸收至循环水箱内,气相经过水喷淋塔喷淋后回收物料,不凝气达标排放。 3、成品罐区排气筒:成品罐区尾气来自两个方向,一是对硝基氯苯储罐、邻硝基氯苯储罐、间硝基氯苯储罐内的尾气;二是对硝基氯苯装车和邻硝基氯苯装车产生的尾气。利用离心风机对储罐及槽车抽负压约-2.0Kpa,尾气依次进入1#、2#、3#、4#喷淋塔,通过水泵向喷淋塔内送喷淋循环水,对塔内物料蒸汽进行降温回收。重组分的物料沉入水箱底部,上层喷淋水进入水箱循环使用,待循环槽内物料到一定程度进行加温清理,交分厂进行再处理。经喷淋塔处理的不凝气达标后排放。 4、加氢中间罐排气筒:加氢装置罐区尾气分为粗甲醚尾气及精甲醚尾气,粗甲醚尾气来自罐区对硝基苯甲醚储罐(V0301A/B/C/D),后输送至罐区北侧翅片冷凝器中进行冷凝,冷凝后气体送至尾气吸收箱V319B进行吸收,吸收后的气体进入尾气总管进行高位排空至大气,尾气吸收箱V319B中残液则输送至硝基苯甲醚储罐(V0301A/B/C/D)中。精甲醚尾气来自罐区对氨基苯甲醚储罐(V0312A/B)、催化剂回收罐(V0305A/B/C)和反应液储罐(V0306A/B),后输送至罐区北侧立式冷凝器进行换热冷凝,换热后被冷凝下来的液体经甲醇尾气管利用倾斜度回流至甲醇储罐,不凝气体则通过喷淋塔与循环水箱V319A给水泵送出的循环水在喷淋塔内吸收,被冷凝的液体通过循环水箱给水泵送至反应液储罐V0306A/B,不凝气通过喷淋塔吸收后进入尾气总管进行高位排空至大气。 5、加氢工序排气筒:装置二楼反应釜尾气排放,加氢装置二楼共5台反应釜(R303A/B、R304A/B,R306A),反应釜反应时的尾气通过氢气平衡管道经气液分离器V304A/B后送至装置三楼的冷凝器内与循环水进行逆向换热,被冷凝后的液体利用重力回流至气液分离器V304A/B,不凝气则送至装置四楼卧式冷凝器与循环水进行逆向换热,冷凝后气体进入放空总管高位排空至大气。用于置换反应釜后的尾气则先进入事故罐V0321,然后至装置四楼卧式冷凝器进行冷凝后进入放空总管高位排空至大气,装置四楼冷凝下来的甲醇通过重力回流至事故罐V0321,事故罐中回流下来的甲醇通过泵输送至催化剂回收罐V305中。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降膜尾气采取冷凝加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内径0.2米,2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结晶工序尾气采取冷凝措施后通过内径0.2米,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成品罐区尾气采取吸收法措施后通过内径0.2米,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罐区粗甲醚尾气及精甲醚尾气采取冷凝措施后通过内径0.2米,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加氢工序尾气采取冷凝措施后通过内径0.25米,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中
承诺:**** 范德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范德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