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2025年度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6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市****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2025年度维保 | **** | **市**区嵩山北路59号11号楼15层96号 | 256000.00 | 元 |
|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市****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2025年度维保项目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房管局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软件生产环境的日常维护包括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用户报障与服务请求处理、技术业务及流程数据维护、特殊统计查询、协助用户进行业务系统软件更新发布管理、业务需求完善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晁艳锋、刘言东、许万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万元。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银行****公司**经三路支行
银行帐号:602 760 923
财务室电话:0371-****9311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3.3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商务外环路28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0371-****1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南路与创业路****中心双子塔**16楼
联系人:邱帅奇
联系方式:0371-****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037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