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 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洛克****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二、项目位于**市**县罐垭乡,在现有角108井场内建设角108井试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套(高压+中压)管汇撬,1套试采一体化撬,1套单井测试一体化撬,1套燃料分离器橇,1套放空火炬系统,1套计量管汇橇,1套清管、出站阀组橇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试采规模为50×104Nm3/d;同时,**角108井至角76井管道连接处集气管线,长度约为4.034km。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
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改革局出具了《**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502-511325-04-01-580454】FGWB-0142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林业局出具了《关于准予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南林地许(临)〔2025〕014号)准予项目临时使用集体林地1.0777公顷;****规划局出具了《关于J108井—J135井集输管道**段路由规划意见的函》(西自规函【2024】161号),明确该项目拟建集输管道不影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措施及环境保护投资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场站为无人值守站,项目废水主要为气田水、放空分离液。气田水进入污水罐进行储存(50m3),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中,定期通过罐车转运至角37井回注。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降低事故发生率;检修放空作业应尽量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并在天然气放空时及时通知附近群众,以降低放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不因噪声扰民而引发环境投诉。
(三)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转运危险废物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