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酒店工程3幢(自编名南站核心区5号地1#、2#、3#楼)

审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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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穗规划**建证〔2025〕32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局
日 期 2025-06-27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商业、酒店工程3幢(自编名南站核心区5号地1#、2#、3#楼)
综合受理号 pyMB2C930********0913297
建设位置 **市**区石壁街南站核心区(地块5)
建设规模 商业楼、酒店工程(自编号1#)1幢,地上31层:29623.54平方米,地下1层:10754.64平方米;商业楼、酒店工程(自编号2#)1幢,地上30层:26599.46平方米;****中心工程(自编号3#)1幢,地上5层:5356.33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发文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加说明 相关链接
202********28401
穗规划**建证〔2025〕3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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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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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酒店工程3幢(自编名南站核心区5号地1#、2#、3#楼)
pyMB2C930********0913297
**市**区石壁街南站核心区(地块5)
商业楼、酒店工程(自编号1#)1幢,地上31层:29623.54平方米,地下1层:10754.64平方米;商业楼、酒店工程(自编号2#)1幢,地上30层:26599.46平方米;****中心工程(自编号3#)1幢,地上5层:5356.33平方米。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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