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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6MA602JP859 | 建设单位法人:刘春峰 |
| 李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昌州街道荣升路91号 |
| 荣耀电子隔离片、隔离垫、晶圆加工设备用塑胶零部件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昌州街道荣升路91号 |
| 经度:105.63724 纬度: 29.40327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4 |
| 渝(荣)环准〔2025〕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6MA602JP859001Y |
| 2025-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6MA602JP8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6MA602JP85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5U3A4B22 | 竣工时间:2025-05-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29sjc9n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硅晶导电性隔离片150万片、抗静电性泡沫塑料隔离垫150万片、特卫强/纸质隔离片150万片、晶圆加工设备用塑胶零部件2万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硅晶导电性隔离片150万片、抗静电性泡沫塑料隔离垫150万片、特卫强/纸质隔离片150万片、晶圆加工设备用塑胶零部件2万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硅晶导电性隔离片加工:进料、拉片、冷却定型、收卷、放卷、模切、破碎、成品入库。 ②抗静电性泡沫塑料隔离垫加工:裁切成型、成品入库。 ③特卫强/纸质隔离片加工:模切成型、成品入库。 ④晶圆加工设备用塑料零部件加工:进料、注塑成型、清洗、烘干、检验、破碎、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①硅晶导电性隔离片加工:进料、拉片、冷却定型、收卷、放卷、模切、破碎、成品入库。 ②抗静电性泡沫塑料隔离垫加工:裁切成型、成品入库。 ③特卫强/纸质隔离片加工:模切成型、成品入库。 ④晶圆加工设备用塑料零部件加工:进料、注塑成型、清洗、烘干、检验、破碎、成品入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拉片、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依托**市****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包括1座50m3/d的生化池和1套3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组成。 噪声: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建筑面积约2m2,位于2#厂房1楼,用于临时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按时清理,设有标识标牌,做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约2m2,位于2#厂房1楼,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并设有标识标牌。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拉片、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依托**市****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包括1座50m3/d的生化池和1套3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组成。 噪声: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建筑面积约2m2,位于2#厂房1楼,用于临时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按时清理,设有标识标牌,做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约2m2,位于2#厂房1楼,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并设有标识标牌。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照项目环评对“以新带老”的描述为:“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现有工程未发生居民投诉现象。 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并已按相关要求配备了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和噪声均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企业按要求采取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有相应的标识标牌及地面防渗等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建立有管理台账,企业无环境问题。”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验收阶段无“以新带老”整改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13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5 | 0.0005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57 | 0.027 | 0 | 0 | 0.026 | 0.026 | / |
| 1 | ****处理站(处理工艺为:50m3/d生化池(厌氧)+30m3/d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絮凝+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50m3/d生化池(厌氧)+30m3/d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池水河,最终汇入濑溪河。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排口pH、COD、BOD5、SS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 | 项目拉片、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废气排气筒排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设置厂房隔声 |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建筑面积约2m2,位于2#厂房1楼,用于临时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按时清理,设有标识标牌,做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约2m2,位于2#厂房1楼,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并设有标识标牌。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处理方式分别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及处置方式分别为:废活性炭、废棉纱及手套、废机油及包装桶分类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20m2),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运行期对固体废物安全存放、统一处理处置的情况下,本项目固体废物有明确去向,切实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1 | 无 | 根据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项目所涉及的原辅料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企业在日常营运过程中定期派人对厂区进行巡视,生产区严禁烟火;通过加强企业管理,降低厂区突发环境事故风险概率。 |
| 依托已建工程及市政水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已建工程及市政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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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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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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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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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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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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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