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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5MA7EB6XGXT | 建设单位法人:韦举志 |
| 杨绍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栩妙路39号2幢3层303室 |
| ******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栩妙路39号2幢3层303室 |
| 经度:121.718********995 纬度: 31.030********999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8 |
| 沪浦环保许评〔2022〕2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7EB6XG-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MA7EB6XG-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1HTXJN-1 | 竣工时间:2023-03-20 |
| 2023-03-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15 |
| 2025-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hjxxgk/index.js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投资200万元,租赁位于**区栩妙路39号2幢3层303****实验室,租赁建筑面积468m2,项目建成后进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实验500批次/年,每批次制备的样品约50-250g。本项目不涉及中试和生产,研发样品最终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投资200万元,租赁位于**区栩妙路39号2幢3层303****实验室,租赁建筑面积468m2,项目建成后进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实验500批次/年,每批次制备的样品约50-250g。本项目不涉及中试和生产,研发样品最终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外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通过计算得出原辅料的配比并筛选出可行的工艺,然后将不同配比的原辅料与各种可行工艺进行化学反应来验证工艺,最终将各化学反应得出的样品,记录实验数据形成技术报告。 (1)确定研发目标:建设单位接受委托后,研究人员开展理论研究,以确定研发目标。 (2)工艺筛选: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筛选研发工艺方案,设计整套的实验步骤及方案。 (3)药物研发实验: ①实验准备:选取化学反应原料、溶剂和催化剂,在通风橱内进行称量配制。称量配置过程中,有机溶剂挥发,产生实验废气G1;实验中使用的固态粉末状物料密度较大,且使用量少,操作时间短,实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少量多次,本次评价不考虑粉尘废气产生。 ②化学反应: 根据研发方案确定的实验条件,将称量好的原辅料化学品依次投加到反应釜中,进行化学反应。在氮气保护下,反应温度控制在50-80℃;再通过电动,反应充分搅拌器不断搅拌,使反应液混合均匀。在投料、反应过程产生实验废气G1。 ③后处理:后处理包括冷却、萃取、过滤等。反应完成后,自然冷却至室温;静置分层,萃取出反应液中的有机相;通过滤纸过滤,实现固液相分离。该过程产生实验废气G1,萃取后的水相作为实验废液S1,沾染化学品的滤纸、滤渣和一次性劳保用品等作为实验废物S2。 ④纯化:根据不同的研发工艺设计,采用减压蒸馏纯化。减压蒸馏一般使用循环真空水泵来进行抽气减压,通过加热使有机溶剂蒸发,提高溶液浓度,从而达到提高有效成分含量的目的。加热蒸发的有机溶剂通过回流管冷凝回收。该过程产生实验废气G1,冷凝回流残液作实验废液S1。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通过计算得出原辅料的配比并筛选出可行的工艺,然后将不同配比的原辅料与各种可行工艺进行化学反应来验证工艺,最终将各化学反应得出的样品,记录实验数据形成技术报告。 (1)确定研发目标:建设单位接受委托后,研究人员开展理论研究,以确定研发目标。 (2)工艺筛选: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筛选研发工艺方案,设计整套的实验步骤及方案。 (3)药物研发实验: ①实验准备:选取化学反应原料、溶剂和催化剂,在通风橱内进行称量配制。称量配置过程中,有机溶剂挥发,产生实验废气G1;实验中使用的固态粉末状物料密度较大,且使用量少,操作时间短,实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少量多次,本次评价不考虑粉尘废气产生。 ②化学反应: 根据研发方案确定的实验条件,将称量好的原辅料化学品依次投加到反应釜中,进行化学反应。在氮气保护下,反应温度控制在50-80℃;再通过电动,反应充分搅拌器不断搅拌,使反应液混合均匀。在投料、反应过程产生实验废气G1。 ③后处理:后处理包括冷却、萃取、过滤等。反应完成后,自然冷却至室温;静置分层,萃取出反应液中的有机相;通过滤纸过滤,实现固液相分离。该过程产生实验废气G1,萃取后的水相作为实验废液S1,沾染化学品的滤纸、滤渣和一次性劳保用品等作为实验废物S2。 ④纯化:根据不同的研发工艺设计,采用减压蒸馏纯化。减压蒸馏一般使用循环真空水泵来进行抽气减压,通过加热使有机溶剂蒸发,提高溶液浓度,从而达到提高有效成分含量的目的。加热蒸发的有机溶剂通过回流管冷凝回收。该过程产生实验废气G1,冷凝回流残液作实验废液S1。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涉及挥发的试剂:正硅酸甲酯、正硅酸乙酯、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正丁醇、乙二醇丁醚、四氢呋喃、乙酸乙酯、乙腈、甲醇、乙醇和石油醚。 本项目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过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二)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分流。实验废水经调节池调节pH、匀质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均****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液S1、实验废物S2、清洗废液S3、废活性炭S4以及生活垃圾S5。 (1)实验废液S1:本项目实验废液产生量约2.7t/a; (2)实验废物S2:研发样品、沾染化学品的滤纸、滤渣,玻璃器皿、包装袋和一次性劳保用品等产生量约0.5t/a; (3)清洗废液S3:本项目头两道清洗废液约1.0t/a; (4)废活性炭S4:本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1.26t/a; (5)生活垃圾S5:生活垃圾按照0.5kg/人●d,本项目职工人数为8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t/a。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项目拟在租赁厂房的西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外设置警示标志,内部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2mm 厚**度聚乙烯、环氧树脂或者其他人工材料。 实验废液、实验废物、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危险废物均有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并且做好台账记录工作,以备检查。 本项目生活垃圾投入楼层垃圾桶中,由物业统一收集委托清运。 (四)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营运,营运期内,实验设备噪声较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和室外风机。风机放在楼顶,1m处噪声源强约60~70dB(A)。****实验室内,属室内噪声源,经基础减震和墙体隔声后,可达到20dB(A)的削减,传出实验室外时,已低于60dB(A)。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涉及挥发的试剂:正硅酸甲酯、正硅酸乙酯、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正丁醇、乙二醇丁醚、四氢呋喃、乙酸乙酯、乙腈、甲醇、乙醇和石油醚。 本项目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过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二)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分流。实验废水经调节池调节pH、匀质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均****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液S1、实验废物S2、清洗废液S3、废活性炭S4以及生活垃圾S5。 (1)实验废液S1:本项目实验废液产生量约2.7t/a; (2)实验废物S2:研发样品、沾染化学品的滤纸、滤渣,玻璃器皿、包装袋和一次性劳保用品等产生量约0.5t/a; (3)清洗废液S3:本项目头两道清洗废液约1.0t/a; (4)废活性炭S4:本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1.26t/a; (5)生活垃圾S5:生活垃圾按照0.5kg/人●d,本项目职工人数为8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t/a。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项目拟在租赁厂房的西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外设置警示标志,内部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2mm 厚**度聚乙烯、环氧树脂或者其他人工材料。 实验废液、实验废物、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危险废物均有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并且做好台账记录工作,以备检查。 本项目生活垃圾投入楼层垃圾桶中,由物业统一收集委托清运。 (四)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营运,营运期内,实验设备噪声较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和室外风机。风机放在楼顶,1m处噪声源强约60~70dB(A)。****实验室内,属室内噪声源,经基础减震和墙体隔声后,可达到20dB(A)的削减,传出实验室外时,已低于60dB(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404 | 0 | 0 | 0 | 0.04 | 0.04 | |
| 0 | 0.0028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800 | 0 | 0 | 0 | 1800 | 1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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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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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74 | 0 | 0 | 0 | 0.074 | 0.074 | / |
| 1 | 调节池 | **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中三级标准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分流。实验废水经调节池调节pH、匀质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均****处理厂处理。 | 2024-12-25~2024-12-26监测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醇、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限值,其中乙酸乙酯的排放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醇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7标准;乙酸乙酯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工业区标准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涉及挥发的试剂:正硅酸甲酯、正硅酸乙酯、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正丁醇、乙二醇丁醚、四氢呋喃、乙酸乙酯、乙腈、甲醇、乙醇和石油醚。 本项目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过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 2024-12-25~2024-12-26监测 |
| 1 | 减震及建筑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噪声标准限值 | 本项目夜间不营运,营运期内,实验设备噪声较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和室外风机。风机放在楼顶,1m处噪声源强约60~70dB(A)。****实验室内,属室内噪声源,经基础减震和墙体隔声后,可达到20dB(A)的削减,传出实验室外时,已低于60dB(A)。 | 2024-12-25~2024-12-26监测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液S1、实验废物S2、清洗废液S3、废活性炭S4以及生活垃圾S5。 (1)实验废液S1:本项目实验废液产生量约2.7t/a; (2)实验废物S2:研发样品、沾染化学品的滤纸、滤渣,玻璃器皿、包装袋和一次性劳保用品等产生量约0.5t/a; (3)清洗废液S3:本项目头两道清洗废液约1.0t/a; (4)废活性炭S4:本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1.26t/a; (5)生活垃圾S5:生活垃圾按照0.5kg/人●d,本项目职工人数为8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t/a。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项目拟在租赁厂房的西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外设置警示标志,内部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2mm 厚**度聚乙烯、环氧树脂或者其他人工材料。 实验废液、实验废物、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危险废物均有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并且做好台账记录工作,以备检查。 本项目生活垃圾投入楼层垃圾桶中,由物业统一收集委托清运。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液S1、实验废物S2、清洗废液S3、废活性炭S4以及生活垃圾S5。 (1)实验废液S1:本项目实验废液产生量约2.7t/a; (2)实验废物S2:研发样品、沾染化学品的滤纸、滤渣,玻璃器皿、包装袋和一次性劳保用品等产生量约0.5t/a; (3)清洗废液S3:本项目头两道清洗废液约1.0t/a; (4)废活性炭S4:本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1.26t/a; (5)生活垃圾S5:生活垃圾按照0.5kg/人●d,本项目职工人数为8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t/a。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项目拟在租赁厂房的西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外设置警示标志,内部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2mm 厚**度聚乙烯、环氧树脂或者其他人工材料。 实验废液、实验废物、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危险废物均有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并且做好台账记录工作,以备检查。 本项目生活垃圾投入楼层垃圾桶中,由物业统一收集委托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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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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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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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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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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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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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