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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22096D | 建设单位法人:刘** |
| 黄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县 |
| ****8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4_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 |
| 经度:110.35796 纬度: 34.52052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4-26 |
| 渭环批复〔2019〕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05-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0 |
| 5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52209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6********522096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环(监)SXHX****08069ZH 号 | 竣工时间:2021-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1-12-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company/117.html |
| **** 2018 年 1 月委托**** 承担对****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9 年 4 月编制完成了《**聚泰新材料科 ****公司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 年 4 月 26 日取得《****保护局关于****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 复〔2019〕40 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 2019 年 4 月开工建设,2021 年 4 月建成,2021 年 5 月开始调试,2021 年 6 月一期工程进入试运营。 |
| 2019 年 8 月,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变更,项目由原环评的一次性全部建 成改为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建设,并 增加部分设备。2019 年 9 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 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 下简称“一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市生态环 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评备(2019 年)4 号。 由于危险废物原料市场不断变化,2020 年 6 月,**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针对一期工程再次进行变更,将一期原处理的 HW46 含镍废物增加 2 个行 业来源,HW50 废催化剂增加 5 个行业来源,处理规模、工艺设备、产品种类及 数量保持不变。该项目二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下简称“二次变更环境影 响补充说明”)已于 2020 年 7 月 8 ****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 评备(2020 年)10 号。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存在以下变动:(1) 项目进行 2 次变更并备案,均不属于重大变动(2)采暖****公司 余热供给,拆除 7.5t/h 生物质锅炉;(3)对干燥、包装粉尘处理措施进行改造, 由两级旋风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改为一级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增加油烟净 化器。 对照上述文件,本项目有 4 处变动,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 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故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2018 年 1 月委托**** 承担对****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9 年 4 月编制完成了《**聚泰新材料科 ****公司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 年 4 月 26 日取得《****保护局关于****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 复〔2019〕40 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 2019 年 4 月开工建设,2021 年 4 月建成,2021 年 5 月开始调试,2021 年 6 月一期工程进入试运营。 |
| 2019 年 8 月,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变更,项目由原环评的一次性全部建 成改为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建设,并 增加部分设备。2019 年 9 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 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 下简称“一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市生态环 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评备(2019 年)4 号。 由于危险废物原料市场不断变化,2020 年 6 月,**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针对一期工程再次进行变更,将一期原处理的 HW46 含镍废物增加 2 个行 业来源,HW50 废催化剂增加 5 个行业来源,处理规模、工艺设备、产品种类及 数量保持不变。该项目二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下简称“二次变更环境影 响补充说明”)已于 2020 年 7 月 8 ****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 评备(2020 年)10 号。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存在以下变动:(1) 项目进行 2 次变更并备案,均不属于重大变动(2)采暖****公司 余热供给,拆除 7.5t/h 生物质锅炉;(3)对干燥、包装粉尘处理措施进行改造, 由两级旋风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改为一级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增加油烟净 化器。 对照上述文件,本项目有 4 处变动,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 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故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2018 年 1 月委托**** 承担对****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9 年 4 月编制完成了《**聚泰新材料科 ****公司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 年 4 月 26 日取得《****保护局关于****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 复〔2019〕40 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 2019 年 4 月开工建设,2021 年 4 月建成,2021 年 5 月开始调试,2021 年 6 月一期工程进入试运营。 |
| 2019 年 8 月,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变更,项目由原环评的一次性全部建 成改为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建设,并 增加部分设备。2019 年 9 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 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 下简称“一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市生态环 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评备(2019 年)4 号。 由于危险废物原料市场不断变化,2020 年 6 月,**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针对一期工程再次进行变更,将一期原处理的 HW46 含镍废物增加 2 个行 业来源,HW50 废催化剂增加 5 个行业来源,处理规模、工艺设备、产品种类及 数量保持不变。该项目二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下简称“二次变更环境影 响补充说明”)已于 2020 年 7 月 8 ****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 评备(2020 年)10 号。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存在以下变动:(1) 项目进行 2 次变更并备案,均不属于重大变动(2)采暖****公司 余热供给,拆除 7.5t/h 生物质锅炉;(3)对干燥、包装粉尘处理措施进行改造, 由两级旋风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改为一级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增加油烟净 化器。 对照上述文件,本项目有 4 处变动,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 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故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2018 年 1 月委托**** 承担对****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9 年 4 月编制完成了《**聚泰新材料科 ****公司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 年 4 月 26 日取得《****保护局关于****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 复〔2019〕40 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 2019 年 4 月开工建设,2021 年 4 月建成,2021 年 5 月开始调试,2021 年 6 月一期工程进入试运营。 |
| 2019 年 8 月,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变更,项目由原环评的一次性全部建 成改为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建设,并 增加部分设备。2019 年 9 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 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 下简称“一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市生态环 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评备(2019 年)4 号。 由于危险废物原料市场不断变化,2020 年 6 月,**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针对一期工程再次进行变更,将一期原处理的 HW46 含镍废物增加 2 个行 业来源,HW50 废催化剂增加 5 个行业来源,处理规模、工艺设备、产品种类及 数量保持不变。该项目二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下简称“二次变更环境影 响补充说明”)已于 2020 年 7 月 8 ****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 评备(2020 年)10 号。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存在以下变动:(1) 项目进行 2 次变更并备案,均不属于重大变动(2)采暖****公司 余热供给,拆除 7.5t/h 生物质锅炉;(3)对干燥、包装粉尘处理措施进行改造, 由两级旋风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改为一级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增加油烟净 化器。 对照上述文件,本项目有 4 处变动,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 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故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2018 年 1 月委托**** 承担对****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9 年 4 月编制完成了《**聚泰新材料科 ****公司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 年 4 月 26 日取得《****保护局关于**** 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 复〔2019〕40 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 2019 年 4 月开工建设,2021 年 4 月建成,2021 年 5 月开始调试,2021 年 6 月一期工程进入试运营。 |
| 2019 年 8 月,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变更,项目由原环评的一次性全部建 成改为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建设,并 增加部分设备。2019 年 9 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8 万吨/年含镍钴废料** 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 下简称“一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市生态环 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评备(2019 年)4 号。 由于危险废物原料市场不断变化,2020 年 6 月,**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针对一期工程再次进行变更,将一期原处理的 HW46 含镍废物增加 2 个行 业来源,HW50 废催化剂增加 5 个行业来源,处理规模、工艺设备、产品种类及 数量保持不变。该项目二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以下简称“二次变更环境影 响补充说明”)已于 2020 年 7 月 8 ****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渭环 评备(2020 年)10 号。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存在以下变动:(1) 项目进行 2 次变更并备案,均不属于重大变动(2)采暖****公司 余热供给,拆除 7.5t/h 生物质锅炉;(3)对干燥、包装粉尘处理措施进行改造, 由两级旋风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改为一级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除尘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增加油烟净 化器。 对照上述文件,本项目有 4 处变动,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 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故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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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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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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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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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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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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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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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