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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30MA1NUXDG7C | 建设单位法人:汪海健 |
| 汪海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河桥镇幸福村(原**窑厂) |
| 年产6万吨凹土新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河桥镇幸福村(原**窑厂) |
| 经度:118.293889 纬度: 32.894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2 |
| 淮盱环复〔20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30MA1NUXDG7C001Z |
| 2024-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 |
| 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30MA1NUXDG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30MA1NUXDG7C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 |
| ****0191MA1XF50Q7R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09I5UYV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准安市**县河桥镇幸福村(原**窑厂),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8431平方米,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凹土新材料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省准安市**县河桥镇幸福村(原**窑厂),项目实际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项目实际生产能力3万吨凹土新材料。 |
| 本项目项目实际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由于市场经济原因,原环评产能为年产6万吨凹土新材料(4万吨凹土产品、2万吨猫砂产品)现阶段厂区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3万吨凹土新材料,对应生产设备以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均已安装到位,猫砂生产线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凹土原矿-装卸入库-晾晒-去杂-投料-破碎-磨粉-混合-造粒-烘干-筛分-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委托当地农户清运肥田。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凹土制品生产线的破碎废气、磨粉废气、混合废气分别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混合投料废气、投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加装垂帘)收集,上述收集后废气混合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凹土制品生产线的造粒废气经集气罩(加装垂帘)分别收集至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凹土制品生产线2台烘干炉产生的烘干及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至1套“低氮燃烧+炉内脱硝+旋风除尘+高温脉冲布袋除尘+脱硫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猫砂生产线的破碎废气、磨粉废气、混合废气分别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混合投料废气、投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加装垂帘)收集,上述收集后废气混合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猫砂生产线的造粒废气经集气罩(加装垂帘)收集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猫砂生产线1台烘干炉产生的烘干及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至1套“低氮燃烧+炉内脱硝+旋风除尘+高温脉冲布袋除尘+脱硫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7)排放。DA001-003、DA005-006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其他”排放限值,DA004、DA007排气筒颗粒物、SO、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中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执行表2中“其他炉窑”排放限值。 原料装卸废气、晾晒转运废气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铲车在转运物料过程中,料斗须覆盖;凹土原矿须在晾干房内晾晒;厂区及车间采用工业吸尘器每班清理地面无组织沉降颗粒物。单位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排放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润滑油(HW08)、废油桶(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杂矿、****公司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已落实和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不断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已落实。项目食堂未建设,故配套隔油池未建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肥田。 已落实。凹土制品生产线的破碎废气、磨粉废气、混合废气分别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混合投料废气、投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加装垂帘)收集,上述收集后废气混合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凹土制品生产线的造粒废气经集气罩(加装垂帘)分别收集至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凹土制品生产线2台烘干炉产生的烘干及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至1套“低氮燃烧+炉内脱硝+旋风除尘+高温脉冲布袋除尘+脱硫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冷却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及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DA001、DA002、DA003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DA004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其他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 现阶段厂区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3万吨凹土新材料,猫砂生产线未建设。 已落实。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满足2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杂矿、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炉灰、废油桶、废润滑油。 废油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杂矿、废包装材料、****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已按相关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
| 1、由于市场经济原因,原环评产能为年产6万吨凹土新材料(4万吨凹土产品、2万吨猫砂产品)现阶段厂区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3万吨凹土新材料,对应生产设备以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均已安装到位,猫砂生产线暂未建设。新增冷却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及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项目食堂未建设,故配套隔油池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合账。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 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应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备案。 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已按照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项目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已落实,已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合账。 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为****0830MA1NUXDG7C001Z。 已落实,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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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937 | 3.405 | 0 | 0 | 0.194 | 0.1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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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无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肥田,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肥田,不外排。 |
|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3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低氮燃烧+炉内脱硝+旋风除尘+高温脉冲布袋除尘+脱硫塔”装置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4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润滑油(HW08)、废油桶(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杂矿、****公司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已落实,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杂矿、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炉灰、废油桶、废润滑油。 废油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杂矿、废包装材料、****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已按相关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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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