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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予以审批坂中畲族乡彭家洋村路面及低压线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坂政函〔2025〕6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运输局关于坂中畲族乡彭家洋村路面及低压线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彭家洋村路面改造公路部分)的行业审查意见》(安交函〔2024〕25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坂中畲族乡彭家洋村路面及低压线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714.8平方米,起点位于福穆线与彭家洋线交叉处,终点为彭家洋村,路线全长1.167公里,对桩号K0+000至K0+740段进行单侧拓宽路面设计,加宽宽度2米,对全线1.167公里铺设沥青混凝土,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20km/h。彭家洋村污水管网改造600米,低压线路改造4.22公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05.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19.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62.73万元,预备费24.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项目业主自筹资金105.85万元。
五、以工代赈建设模式及劳动报酬发放
本项****人民政府+村“两委”+项目理事会+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采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公益类模式实施,预计可带动群众务工人数112人(项目建成后预计设置1名公益性岗位),其中计划吸纳带动重点群体中返乡农民工72人、未就业退役军人12人、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28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65.32万元,约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41.33%。
六、建设地点:**市坂中畲族乡。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文件安发改审批〔2025〕28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