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模块电源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27日至 2025年07月0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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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模块电源产业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中新**知识城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芯片园内,人才四路以南、人才三路以北、芯源六路以东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模块电源产业项目选址在**市**区中新**知识城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芯片园人才四路以南、人才三路以北、芯源六路以东地块进行建设,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系统集成封装产品的生产,年产功率半导体41.76万片,系统集成封装产品13050万个。项目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
| 环评机构 | ****开发区****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系统集成封装产线产生的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TVOC、非甲烷总烃应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应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