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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6月24日向****邮寄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鲁371727工伤举证(2025)87号,因收件人拒收,现将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公示。本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公示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联系单位:**区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53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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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