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之心”茉莉大街西段江畔造物集项目预招租公告
下载**市“闽江之心”核心区项目位于**市**区**路主干道旁,与**山、上下杭紧密相连。为持续提升“闽江之心”核心区商业氛围,吸引优质商业品牌进驻经营,我司现将“闽江之心”核心区茉莉大街西段江畔造物集项目进行公开预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位置及主要条件
(一)基本情况(以实际签约为准):
| 项目位置 |
项目形态 |
项目用途 |
经营业态 |
商务方式 |
商务条件 |
| **市“闽江之心”茉莉大街西段 |
空地 |
江畔造物主题市集 |
文创产品、茶摊、轻餐饮等 |
空中分账 |
营业额逐年递增扣点,第一年保底扣点5% |
(二)**期限:24个月;
(三)市集数量:不少于20摊;
(四)履约保证金:保底5万元;
(五)水电收费标准:水费4元/吨,电费1元/度,按月结算;
(六)物业收费标准:文创摊位免物业费,轻餐及小吃类摊位单独另算(大型节假日收费另计);
(七)交付情况:按现状交付;
(八)不得经营废品收购、现场燃气加工、易燃易爆品、丧葬、传销、生肉屠宰等影响街区安全及卫生环境等相关的业态,且经营期间不可产生异响异味,否则即时终止合约,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九)遵守法律法规、街区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服从街区统一物业管理;
(十)其他注意事项:未经我司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用途、经营业态、经营品牌;承租方不得违规收取商家押金、抵押、质押等,押金总额上限不得超过5万元。
二、意向承租人主要条件
(一)报名投标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
(二)报名投标方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四)报名投标方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银行在公告期内出具的个人或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交验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签字摁手印);
(五)报名投标方须负责场地物料搭建及用电接驳,并提供过往两年运营案例及至少3000个的客户基数库。
三、评选标准
评选原则:追求效益最大化,兼顾经济效益(扣点收益)与社会效益(商业氛围拉动、便民服务等)。
评选流程:A[资格初审] --> B[方案盲评] --> C[企业答辩] --> D[分数核验] --> E[结果公示]
四、联系方式
项目地址:**市 “闽江之心”核心区
联系电话:0591-****6678、150****8191(叶先生)
报名及联系地址:**市**区**商圈江滨中大道86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本公告期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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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