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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将******公司****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
二、主要公示内容
(一)主要设计技术指标。****水厂起,沿新扶路—那马大道—英岭路—振邦路—渌坛路—楞良渠敷设给水管,终****泵站,管线全长约21.5千米,管径为DN800-2200。
(二)设计依据及符合规划情况。该管线工程主要依据《****国-****基地A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国-****基地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规划最新成果,以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现行标准和规范等开展设计,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基本符合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详见总平面图示意)。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4日至4月3日。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设在**市锦春路3-1号****正门右侧)。
****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三)****网站(http://zrzyj.****.
gov.cn)。
五、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3月24日至4月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市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331,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号****办公楼七楼713-1室,邮编: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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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