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运用的通知》精神,结合《****管理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违反竞争中性原则、妨碍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制度规定的招投标政策文件和招标文件标准范本需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目录进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招投标领域政策文件清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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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附件:
招投标领域政策文件清理目录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 废止的其他政策文件 | ||
| 1 | / | ****关于切实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通知 |
| 2 | 梅市建函〔2023〕6号 | ****关于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公开内容的意见 |
| 3 | 梅市建函〔2021〕164号 | ****关于推行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履约评价的通知 |
| 4 | 梅市建函〔2020〕286号 | ****关于推行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履约评价的通知 |
| 5 | 梅市建函〔2021〕220号 | 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 |
| 6 | 梅市建函〔2021〕165号 | 关于再次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 |
| 7 | 梅市建函〔2021〕99号 | 关于再次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 |
| 8 | 梅市建函〔2021〕13号 | 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 |
注1:编号1、2的文件清理,是因《印发<****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6号)已经失效。对于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等的公示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等。
注2:编号3、4的文件清理,是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起正式生效。
注3:编制5、6、7、8的文件清理,是因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所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