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881159U | 建设单位法人:巩** |
| 张志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镇沙阳路15-1号 |
| ********工厂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20-C3620-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镇沙阳路15-1号 |
| 经度:116.24429 纬度: 40.1266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0 |
| 京环审〔2022〕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9636 |
| 1990.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88115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 ****0105MA019PH037 | 验收监测单位:**中环****公司,********公司 |
| ****0105MA019PH037,911********6387242 | 竣工时间:2025-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news/gsl/1196.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X工厂柴油发动机产能从3万台/年提升至18.16万台/年,新增天然气发动机生产能力,产能 4.34 万台/年。F工厂产能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F工厂产品和产能无变化,X工厂新增天然气发动机产能4.34万台/年,年产能共计22.5万台。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机加工、装配、检测试验以及防锈喷涂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加工、装配、检测试验以及防锈喷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湿式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发动机检测试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排放,调漆间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经过纸盒过滤后,再通过沸石转轮+RTO热氧化炉焚烧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采用热力焚烧炉处理后排放,擦拭清洗废气经活性炭棉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机加设备、发动机热试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危险废物须按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湿式机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发动机试验废气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排放,F工厂调漆间废气经活性炭棉吸附后排放,X工厂调漆间废气经蜂窝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经纸盒过滤后使用沸石转轮+RTO热氧化炉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与喷漆废气一同进入沸石转轮+RTO热氧化炉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完全回用于绿化、冲厕等,不外排;对机加设备、发动机热试、沸石转轮RTO等设备均设置有基础减振,室内设备有建筑隔声,同时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委托****以及**生****公司定期清运。 |
| 考虑工艺优化,烘干废气现阶段不再使用焚烧炉处置,改为与喷漆废气一同进入沸石转轮+RTO热氧化炉处置。对原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优化,增加了废液浓缩以及污泥浓缩工艺。原环评中新增的机加工设备油雾净化装置由**改为依托现有油雾净化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大气排放口规范工作;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认真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等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排污许可变更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等要求规范设置了排污口;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落实了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主题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良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生态环境局申请了排污许可变更,目前已取得最新的排污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89 | 0.0057 | 0.197 | 0.002 | 0 | 0.193 | 0.004 | / |
| 4.551 | 0.882 | 6.008 | 0.913 | 0 | 4.52 | -0.031 | / |
| 9.498 | 0.2443 | 4.189 | 6.267 | 0 | 3.475 | -6.023 | / |
| 14.853 | 0.576 | 6.143 | 11.61 | 0 | 3.819 | -11.034 | / |
|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和冲厕;《**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1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B排放限值。 | ****处理站 | 对回用水处理系统排放口DW003开展监测,监测两天,每天四次,监测因子为pH、BOD5、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CODcr、氨氮、SS、磷酸盐。 |
| 1 | 机加工废气油雾净化装置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表1中“其他”装置限值 | 机加工废气依托原有机械过滤+静电吸附的油雾净化装置处理 | DA019,DA021,DA023排气筒,监测两天,每天三次,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 |
| 2 | 检测试验废气SCR脱硝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中表1 | SCR脱硝装置 | DA031、DA037、DA043排放口,监测两天,每天三次,监测因子NOx、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
| 3 | 调漆间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中表1 | F工厂调漆间废气使用活性炭棉吸附处理,X工厂调漆间废气使用活性碳箱进行吸附。 | DA027、DA042排放口,监测两天,每天三次,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 |
| 4 | 清洗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中表1 | 清洗废气使用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排放 | DA026、DA034排放口,监测两天,每天三次,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 |
| 5 | 沸石转轮+RTO热氧化炉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中表1 | X工厂及F工厂喷漆废气经纸盒过滤后,与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沸石转轮+RTO热氧化炉处理。 | DA032、DA044排放口进口及出口,监测两天,每天三次,监测因子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NOx | |
| 6 | 污水处理站废气生物除臭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其他工序限值。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污水处理站设有生物除臭装置 | DA041排放口,监测两天,每天三次,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采取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室内并对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 | 东、南、西、北厂界,监测2天昼间噪声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做好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 | 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站、供油站、危险化学品库等区域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如机加工区、装配区等,采取了一般防渗措施。 同时,对企业上游西侧厂界处以及企业下游巩华新村6号楼北侧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了跟踪监测工作 |
| 1 |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清洗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浓缩液、冷冻液、污泥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内,委托****以及**生****公司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的处置及转运均按**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并保存好转运联单 |
| ****处理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
| / |
|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 / |
|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 / |
|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 / |
|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 / |
|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大气排放口规范工作,按报告表拟定的监测计划做好自行监测。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认真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等要求规范设置了各排污口,按照报告表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要求设有详细的监测计划,委托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监测。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落实了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施工期未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严格按照《**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开展建设活动,重污染天气不进行室外施工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