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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30020XQ | 建设单位法人:李小龙 |
| 马润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宁东镇 |
| **市****煤矿 |
| ****集团****公司灵新煤矿 煤矸石回填暨土地复垦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910-N7910-土地整治服务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市 ****煤矿 |
| 经度:106.64211 纬度: 38.06818 | ****机关:****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9 |
| 宁东管(环)(2021)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30020XQ001V |
| 2025-0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0 |
| 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30020X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20K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检测中心 |
| 916********841220K | 竣工时间:2022-05-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28i4dRy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沉陷区回填煤矸石35万m3后进行土地复垦,回填年限2年 | 实际建设情况:沉陷区回填煤矸石35万m3后进行土地复垦,回填年限2.5年 |
| 本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不变,回填工作因矸石实际产生情况而定,因此回填年限增加0.5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表清理→场地平整→修筑档矸墙、截排水沟→矸石回填→土地复垦 | 实际建设情况:地表清理→场地平整→修筑档矸墙、截排水沟→矸石回填→土地复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环境:主要包括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回填工程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 大气环境:土方苫盖、洒水降尘、车辆减速慢行、不在大风天气工作、选用合格的机械设备。 水环境: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废土全部用于复垦区场地的平整;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现在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环境:主要包括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回填工程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 大气环境:土方苫盖、洒水降尘、车辆减速慢行、不在大风天气工作、选用合格的机械设备。 水环境: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废土全部用于复垦区场地的平整;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现在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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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覆盖场内作业表面、种植绿化隔离带、按时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通过及时覆盖场内作业表面、种植绿化隔离带、按时洒水降尘等措施来减轻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6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低噪音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通过加强管理车辆、及时维护保养设备等措施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6~50dB(A),夜间噪声值为40~4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昼间、夜间排放限值的要求。 |
| 1 |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正常情况下充填区无渗滤液产生;雨季未及时覆土的矸石可能会产生部分淋溶水。 根据充填区场地的特点,沿复垦区西侧及北侧设置截水沟,防止雨季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对区域土壤和水体产生影响。在矸石堆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分层碾压、覆土防护的施工工艺,减少矸石间空隙,避免雨水进入矸石空隙形成淋溶水。同时设置防渗层,防止淋溶水下渗。 |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正常情况下充填区无渗滤液产生;雨季未及时覆土的矸石可能会产生部分淋溶水对地表水、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所充填的矸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矸石淋溶水各项分析指标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Ⅰ级标准规定限值。根据场地特点,在项目区域西侧及北侧设置截水沟,用于排泄雨水,避免雨季形成表径流。****基地采用黄土夯实作为防渗层,矸石分层压实,黄土覆盖处理后,可达到良好的防渗效果。矸石下部基本上为透水而不含水的第四系岩土层。同时,项目区降雨量少,蒸发量大,不易形成淋溶浸泡条件。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矸石淋溶水对周围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很小。 |
| 1 | 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很小,全****填埋场处置。生活****煤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运行产生的固体废****填埋场处置。生活****煤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未发现遗留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 1 | 1、生态影响的避免 回填过程应加强管理,严格限定建设范围、路径,禁止工作人员和机械四处活动,到处形成临时道路,确保将植被破坏控制在场界范围内。回填过程应合理规划,禁止随地取土,尽量减少植被破坏面积。 回填过程中应尽量避开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注意生态恢复、重建工作,改善或重建被干扰土地的生态平衡。 2、生态影响的削减 项目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运行方案,主要包括: ⑴回填过程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在回填场地周围设临时排水沟,确保暴雨时不出现大量的水土流失。 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回填期应避开降雨、大风天气。 ⑶细化煤矸石充填作业的分区分带方案,保证较小的作业面积。 ⑷运营期间煤矸石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装运后及时冲洗,运矸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⑸向作业面洒水,使之保持潮湿状态,抑制扬尘,洒水周期和水量根据季节和天气而定。 ⑹煤矸石每充填5m覆土0.5m,作业过程中做到每日覆盖,不留煤矸石暴露面。 3、生态环境影响的补偿 植被重建是补偿和恢复项目建设期生态破坏的最有效方式,使被破坏生态系统进行有序演替,恢复系统的合理结构、高效的功能。植被重建后扬尘、水土流失等不利的生态影响均可消除,生物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恢复,景观的生动性、协调性明显提升。 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了挡矸墙、截水沟、洒水抑尘、土地整治、植被恢复、铺设灌溉管网和铺设砾石等水土保持措施,本着“拾遗补缺,避免重复”的设计原则,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补充对临时堆土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布置临时种草措施,解决土地复垦区因施工强度较大而引起的扬尘、水土流失等问题,以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 ⑴土地复垦区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①临时种草:为了遵循保护土壤的原则以及项目复垦工作的需要,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对土地复垦区临时堆土场进行临时种草。采用撒播方式种植,人工撒播草籽,播前种子与湿土拌匀,然后均匀撒于地面,用耙覆土2~3cm。播种面积为1.308hm2,草籽选择黑麦草和早熟禾,草籽播种量按30kg/hm2计,撒播比例按1:1计,补植率按15%计,需黑麦草和早熟禾各21.9kg。 ②洒水抑尘:为解决土地复垦区因施工强度较大而引起的粉尘飞扬等问题,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根据项目区降雨天数及施工天数等因素确定每年洒水约270天,共计洒水7年,每天洒水2次,能够达到降尘的作用。 4、生态环境管理措施 对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实施有效管理是其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轻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但要使得各项措施得以顺利落实,还必须加强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⑴结合生态管理方案,要制定并实施对项目进行的生态监测计划,发现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时要呈****环境保护部门及时处理。 ⑵编制运行人员的生态守则。 ⑶要严格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固废分层堆放、层层压实;挡矸墙、截水沟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⑷要严格保证各项绿化和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为确保植树种草的成活率,翌年应对上年造地情况实地检查,对死苗及时补种。 | (1)本项目在回填过程加强管理,严格限定建设范围,禁止工作人员和机械四处活动,确保将植被破坏控制在场界范围内。禁止随地取土,尽量减少植被破坏面积。回填过程中尽量避开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2)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建设档矸墙、截排水沟。堆土场采用分层堆放,密目网苦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水土流失。 (3)运行期间,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洒水车对作业面及道路按时洒水、保持作业面及道路湿度,减少扬尘污染。煤矸石作业过程中做到每日覆盖,不留煤矸石暴露面。 (4)建设单位委托****对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定期出具监测报告。由环保专员负责存档管理。 (5)目前复垦区矸石还未回填结束,待回填完成后,开展生态补偿恢复。按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本着“拾遗补缺,避免重复”原则,开展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土地复垦区总面积 6.54hm2。沿平台坡顶种植樟子松,株行距为3*3m/株,樟子松种植面积为5695m2,共种植樟子松 633 株。顶部平台北部区域种植沙拐枣,株行距为2*2m/株,种植面积约4712m2,共种植沙拐枣1178 株;顶部平台**区域种植刺玫,株行距为 2*2m/株,种植面积约 5446m2,共种植刺玫1361株;其他区域进行种草,并在植草区零星种植组团侧柏,共种植组团侧柏 30株;植草区域面积 49547m2,草籽选择黑麦草和早熟禾,草籽播种量为 30kg/hm2,需草籽150kg。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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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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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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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后,将施工前剥离存放的表土覆盖于表层,实施种草措施以恢复生态。以撒播方式进行种植,草种选择冰草和芨芨草,草籽在该地区常规设计播量为 27kg/hm2 和 21.6kg/hm2且以 1:1 等比例混合撒播方式进行种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目前,矸石填充工程还未完成,填充完成封场后,按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土地复垦区顶部平台:沿平台边缘种植樟子松,中心地段种植刺玫及沙冠枣,其余地段播撒草籽; 土地复垦区斜坡面:斜面播撒草籽。草籽可采用苜蓿、沙打旺和沙蒿等本地易生植被为主。 绿化工程总面积6.54hm2;沿平台坡顶种植樟子松9m2,顶部平台北部区域种植沙拐枣4712m2;顶部平台**区域种植刺玫5446m2;其他植草区域零星种植组团侧柏,植草区域面积50155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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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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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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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