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医院心肺复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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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心肺复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心肺复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3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心肺复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3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医疗设备

心肺复苏仪

2台

详见第二章

1-2

医疗设备

****中心专用纯水机

1台

详见第二章

1-3

医疗设备

可视喉镜

2套

详见第二章

1-4

医疗设备

空气消毒机

9台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心肺复苏仪在1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2、合同签订后,****中心专用纯水机在2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合同签订后,可视喉镜在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4、合同签订后,空气消毒机在3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按货物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心肺复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见投标函)。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 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响应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请响应人在报名时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现场拷贝项目相关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省**市**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清溪镇香芒中路6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769-****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

联系方式:0769-****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话:0769-****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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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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