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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余****小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对**市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的1件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电话:0574-****4541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表(1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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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表(1件)
(销号公示)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存在的问题 | 处理和整改最新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 1 | **** | **市**市泗****机械厂开办在群众生活区、农田之间,存在违建并质疑其排污是否达标,前期反映未得到处理。 | (一)企业违建钢棚、**合计491.19平方米; (二)在不利气候等条件下,企业达标排放的废气和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企业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将应填写在“贮存”一栏的数据错误填写在“委托贮存”一栏。 | (一)立案查处。2024年5月31****政府对该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于2024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1月27****政府作出同意对该企业违法建筑予以登记备案。 (二)立行立改。2024年5月30日该企业已规范危险废物台账记录。 (三)加强监管。****环境局**分局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维护环保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管监测。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