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下窠村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停车坪建设项目监理费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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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询下窠村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停车坪建设项目监理费用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询下窠村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停车坪建设项目监理费用的公告


我镇为确认下窠村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停车坪建设项目监理费用控制价,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合理报价单位优先作为本次邀请招标对象。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县龙津镇下窠村;

2.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的监理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3.项目总投资:20万元;

4.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直至结算审核完毕止;

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以上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报名单位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需提供拟派监理人员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监理员证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专业要求为 市政工程。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价单位应熟悉《**省乡村**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办〔2024〕4号)、《**县乡村**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二)报价说明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报价应不高于项目竣工结算价的2%,仅作为我单位监理费用控制价的参考依据,以最终平均价作为本次招标控制价。

三、报价单位应提供材料

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7月1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监理人员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监理员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函(格式见后)****人民政府3****中心,逾期概不接受。

四、其他事项

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1日18时00分); 标书代写
2.纸质版寄达地址:****3****中心(邮编:365300);
3.材料递送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77****7826 ;
4.项目现场联系人:阳先生,联系电话:138****8742。



附件: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_________________(业主单位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看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价公告,报价费率为_________%( 报价应不高于项目竣工结算价的2% )参加报价。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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