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脚轮 A、B 地块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黄岛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工业脚轮 A、B 地块项目
建设地点: **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海西路2688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示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海西路2688号,于公司现有用地一层进行扩建,占地面积14606m2 ,建筑面积。项目新增注塑生产线2条,新增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冲压设备35台、注塑机18台、铆结机10台、螺丝机15台、轴承机8台、脚轮多工位自动焊接机9台、机械手14台等,主要原辅料及使用量:pp颗粒1150t/a、钢材10000t/a、色母粒50t等,项目不涉及再生塑料,使用油墨为低VOCs油墨。项目建成后,年增产3000万套脚轮。
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用水与模具保温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尾气经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气筒P2排放。
P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中要求;氨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P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相关标准要求;VOCs无组织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中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VOCs1.026t/a、颗粒物0.0054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东、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1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下脚料、焊渣、收集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3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8236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