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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建的浔美湾沿岸景观提升项目2标-海堤段项目已竣工验收,现申请退还缴存的工资保证金网上公示。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泉****中心投诉窗口****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104室)。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该施工企业办理退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7月26日
联系电话:0595-****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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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