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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县牙城镇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使用资金规模及资助项目
2023年上级下达我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20万元,用于支持**县牙城镇雉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县牙城镇雉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
依据牙城镇十五届人民代****政府工作计划提出“美化生活环境、建设宜居牙城”目标,创建“绿盈乡村”“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凤门一雉溪”等5个中心样板村,促推乡村**的全面发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国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方针政策,牙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投资821.01万元改造雉溪村人居环境,工程计划立面改造6300平方米,预算造价 578.87万元,道路旧址白改黑修建0.672公里,宽4.5米预算造价242.14万元的工程建设。
(三)项目周期
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四)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主体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五)资金规模
牙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投资821.01万元改造雉溪村人居环境,工程计划立面改造6300平方米,预算造价 578.87万元,道路旧址白改黑修建0.672公里,宽4.5米预算造价242.14万元的工程建设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完成建设情况:**县牙城镇雉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二)资金支付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完成支出150万元,项目业主****人民政府已拨付施工单位及其他费用单位150万元,资金到位率68%,资金支付率68%。
(三)资金管理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220万元,2024年财政指标已下达150万元,镇财政已实际拨款150万元;
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工程计划立面改造6300平方米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60%
(3)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
(2)社会效益: 改善人居环境90%以上
(3)可持续影响: 显著提升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人群满意度95%以上
(2)质量指标,实际完成值60%;项目完成后验收通过率指标值6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项目于2024年12月12日开工建设,已于2025年12月12日竣工。指标内任务及时完成率为1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项目的建设有效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域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更好地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足感。
(3)生态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质量保护相关要求,尽可能降低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基本保持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未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铺设雨水管道大大提升了项目区域内排水效果。
(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实施后可持续提升社会公益效益,增加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了镇区人居环境。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惠及周边居民3万余人,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受益人群满意度95%以上。
****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