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辉新材料生产项目变更环评

审批
湖南-株洲-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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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3MA4RHFXP7X胡可军
******省**市**
网岭乡网岭循环经济园大唐****公司北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固辉新材料生产项目变更环评****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C3012-C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
****** ******
经度:113.460833 纬度: 27.246111****环境局**分局
2023-11-02
审批号:株攸环告知承诺制表〔2023〕2号****0223MA4RHFXP7X001W
2023-03-136000
115.5****
MA4RHFXP-7****
MA4RHFXP-7******公司,******公司
MA4QHN9D-7,MA7JNLLA-52023-11-15
2023-11-16
2025-03-282025-04-30
**建设项目环保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C3012 石灰和石膏制造;N7723 固体废物治理;C3012 石灰和石膏制造;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5万t脱硫石膏粉、30万t微珠石膏生产线、20万t玻化微珠、2万t重钙粉年产15万t脱硫石膏粉、30万t微珠石膏生产线。
2023年11月15日完成15万t脱硫石膏粉产线、30万t微珠石膏产线建设,玻化微珠和重钙粉生产线暂未建设,阶段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脱硫石膏生产线:电厂脱硫石膏装卸——上料——燕汽管式烘干窑——冷却粉磨——陈化——储存及包装;微珠石膏生产线:玻化微珠、重钙粉、脱硫石音粉、水泥沙子、调凝剂、减水剂、触变润滑剂等辅料——计量配量——混合储存——计量包装。脱硫石膏生产线:电厂脱硫石膏装卸——上料——燕汽管式烘干窑——冷却粉磨——陈化——储存及包装;微珠石膏生产线:玻化微珠、重钙粉、脱硫石音粉、水泥沙子、调凝剂、减水剂、触变润滑剂等辅料——计量配量——混合储存——计量包装。
重钙粉、玻化微珠现阶段由自产改为外购,原辅材料中增加沙子和水泥,但粉料总用量未增加,且水泥储仓的废气处理方式同其余储仓,故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未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脱硫石膏粉生产线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35 m排气筒DA001排放;球磨机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35 m排气筒DA002排放;2、一般废物暂存间(一间),位于脱硫石膏粉/微珠石膏生产厂房内西北侧,面积为:20m2; 危险废物暂存间(一间),位于脱硫石膏粉/微珠石膏生产厂房内西北侧,一般固废暂存间旁,面积为:10m2。3、微珠石膏生产车间投料粉尘环保措施原环评为“封闭厂房+自然沉降”。4、厂区周边未要求设置雨水收集沟。5、电厂脱硫石膏的露天堆场,用于电厂脱硫石膏的堆放,堆场采取覆盖措施,需要进行整改,建议采用防雨布覆盖+四周收集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池。1、脱硫石膏粉生产线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27m排气筒DA001排放;球磨机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7m排气筒DA002排放。2、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区,位于脱硫石膏粉/微珠石膏生产厂房内; 危险废物暂存间(一间),位于东侧厂房外,面积约10m2。3、实际环保措施为布袋除尘器+车间无组织排放。4、厂区周围增设雨水收集沟并与雨水收集池相通。5、脱硫石膏临时堆场采取了“雨布覆盖+四周收集沟”措施。企业承诺2026年12月前,全部利用完临时堆场脱硫石膏。在1号厂房南侧加盖2000平脱硫石膏原料厂房用于堆放脱硫石膏,由于堆存的脱硫石膏含水率较高(约15%~20%),采取了“围挡(不低于1m)+喷淋降尘”措施。收集沟均接入初期雨水收集池。
③根据厂房实际建设高度,DA001和DA002排气筒由原定的35m降低至27m(高于厂房2米)。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行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表14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本项目DA001及DA002两个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因此DA001和DA002排气筒实际高度降低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位置发生变动,但未新增环保目标且未导致防护距离发生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⑤微珠石膏生产车间投料粉尘环保措施原环评为“封闭厂房+自然沉降”,实际环保措施为布袋除尘器+车间无组织排放,强化了环保措施,不属于重大变动。 ⑥厂区周围增设雨水收集沟并与雨水收集池相通,强化了环保措施,不属于重大变动。; ⑦1号厂房南侧加盖脱硫石膏原料厂房,由于堆存的脱硫石膏含水率较高(约15%~20%),采取了“围挡(不低于1m)+喷淋降尘”措施,均强化了环保措施,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52 152 0 0 0.152 0.152
0 0.219 0.287 0 0 0.219 0.219
0 0.063 0.064 0 0 0.063 0.06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351 2.133 0 0 0.351 0.351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W1生活污水排放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限值来源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隔油池+化粪池 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放口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 《**省工业炉窑大气治理实施方案》中建材行业相关限值要求。 脱硫石膏粉生产线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27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DA001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7.2~10.2 mg/m3之间,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治理实施方案》中建材行业限值要求(20 mg/m3)
2 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 球磨机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7m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2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车间和办公楼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4个监测点位测得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废物暂存间(一间),位于脱硫石膏粉/微珠石膏生产厂房内西北侧,面积为: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一间),位于脱硫石膏粉/微珠石膏生产厂房内西北侧,一般固废暂存间旁,面积为:10m2 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区,位于脱硫石膏粉/微珠石膏生产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间(一间),位于东侧厂房外,面积约10m2。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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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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