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5]148号
****人民政府批准,****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吴红地(G)[2025]-9号 | **区**镇直属 | 33235平方米(合49.85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2 | 净地 | 25年 | 249.27 | 249.27 |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09时10分 | ||||
| 吴红地(G)[2025]-10号 | **区大河乡石炭沟村 | 35793平方米(合53.69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2 | 净地 | 25年 | 268.45 | 268.45 |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09时20分 | ||||
| 吴红地(G)[2025]-11号 | **区新庄集乡 | 8109平方米(合12.16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1 | 净地 | 25年 | 60.82 | 60.82 |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09时30分 | ||||
| 吴红地(G)[2025]-12号 | **区柳泉乡种畜场一队 | 9416平方米(合14.12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1 | 净地 | 25年 | 70.62 | 70.62 |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09时40分 | ||||
| 吴红地(G)[2025]-13号 | **区康济路东侧、**街北侧 | 10979平方米(合16.47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 | R≤2.2 | JM≤50 | L≥20 | 净地 | 40年 | 1,152.8 | 1,152.8 |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09时50分 | ||
| 吴红地(G)[2025]-14号 | **区纬四**侧、慈善大道西侧 | 65043平方米(合97.56亩) | 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R≥0.8 | T≥825 | JX≥40 | L≤15 | 净地 | 50年 | 390.26 | 390.26 |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 | |
| 吴红地(G)[2025]-15号 | **区**街道办 | 313平方米(合0.47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 | R≤2.2 | JM≤50 | L≥20 | 净地 | 40年 | 21.13 | 21.13 | 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10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吴红地(G)[2025]-9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吴红地(G)[2025]-10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吴红地(G)[2025]-11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吴红地(G)[2025]-12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吴红地(G)[2025]-13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吴红地(G)[2025]-14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该宗地按照“标准地”出让,亩均产值≥270万元/亩,亩均税收≥12万元/亩。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吴红地(G)[2025]-15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或****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市**区文化西街001号;
联系人:王飞龙,杨洋;
联系电话:0953-****678。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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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