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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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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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服务范围 为学校电梯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对电梯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建档备查。 2、对电梯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紧急故障处理,学校发现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派员赶往现场,并联系现场进行处理。 3、****学校要求的电梯管理要求事项。 三、服务期限 一年。招一管三,根据履约情况,每年决定是否续签,最多连续签3年。 |
项目预算金额:50000元 服务费用含:1、包含电梯年检费用、政府****检验所****学校无任何额外附加费用);2、包含电梯内:轿厢塑胶防滑垫(地垫)更换、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安全制度牌、记录制度等费用;3、包含:润滑油、滑块、按钮、灯具、警铃、电话、行程开关、副门锁、厅门钢丝绳组件、安全回路开关、液压油等易损件等维修更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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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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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光****社区竹华路与文翠街交汇处东北侧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755-****9921 公告日期:2025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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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