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公司2025年**区涉企政法智慧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公司2025年**区涉企政法智慧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上午09:00(**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06月25日完成评审工作。
****公司****公司2025年**区涉企政法智慧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第三次)标段1共【5】名供应商参与响应,标段2共【4】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 标段 | 综合排名 | 供应商 |
| 1 | 1 | **** |
| 2 | 绵****公司 | |
| 3 | ****公司 | |
| 2 | 1 | **** |
| 2 | 绵****公司 | |
| 3 | ******公司 |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根据兼投不兼**则,评审委员会按标段预估金额由大到小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全部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均推荐完成后,再根据标段内供应商综合排名依次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若出现某标段可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小于3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某标段无可推荐成交候选人时则该标段重新采购。具体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
标段1: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
统一信用代码:915********516085D
不含税总价:356000.00元
增值税税率:6%
含税总价:377360.00元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绵****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0700MA62413R48
不含税总价:356000.00元
增值税税率:6%
含税总价:377360.00元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绵****公司】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段2: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绵****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0700MA62413R48
不含税总价:309000.00元
增值税税率:6%
含税总价:327540.00元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绵****公司】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0100MA6CATY84X
不含税总价:309000.00元
增值税税率:1%
含税总价:312090.00元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公司】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七、否决情况
标段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应答原因 | 否决依据 |
| 1 | ****公司 | 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不属于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范围 | 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1.2初步评审标准-各标段业绩要求”的相关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其响应。 |
| 2 | ******公司 | 人员未提供有效身份证 | 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1.2初步评审标准-各标段人员要求”的相关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其响应。 |
标段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应答原因 | 否决依据 |
| 1 | ****公司 | 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不属于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范围 | 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1.2初步评审标准-各标段业绩要求”的相关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其响应。 |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连宇航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88****6653
李先生 (采购人) 联系电话: 028-****1805
接收邮箱:****@1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 址:**省**市**区二环**四段51号莱蒙都会16楼
电话:188****6653
联系人:连宇航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连宇航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