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郑港资交易告字〔2025〕29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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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经****(******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5〕11号等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米)

地下规划指标

郑港出〔2025〕11号

祥耀路以北、吴州路以东

66678.25

工业用地

>1.0,<3.0

>60,<70

>10,<20

<80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3532

3532

郑港出〔2025〕65号

黄海路以南、孙武路以西

132140.89

工业用地

>1.5,<3.0

>40

>10,<20

<80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9563

9563

郑港出〔2025〕69号

冠莲西一路以北、蓝鹤北街以东

113265.40

工业用地

>1.5,<3.0

>40

>10,<20

<80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8031

1607

郑港出〔2025〕71号

亳都路以南、孙武路以西

79816.89

文化用地

<1.5

<40

<24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9078

9078

郑港出〔2025〕76号

竹贤南路以北、隆泰街以西

34763.61

工业用地

>1.5,<3.0

>40

>10,<20

<80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2309

2309

郑港出〔2025〕77号

雁行路以南、孔武路以东

25811.80

工业用地

>1.0,<3.0

>40

>10,<20

<80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1733

1733

郑港出〔2025〕78号

树杞路以北、新港大道以东

24764.59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2.0,<4.0

>35,<50

≥20

<45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1641

1641

郑港出〔2025〕94号

瑞莲东路以北、孙武路以东

82583.78

工业用地

>1.0,<3.0

>60,<70

>10,<20

<80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5892

5892

郑港出〔2025〕95号

G240国道以西、规划G343国道以南

56074.01

工业用地

>1.5,<3.0

>40

>10,<20

<80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0

3581

3581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地块采取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上述宗地除郑港出〔2025〕71号宗地外,其余地块具有产业准入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27日至7月25日在********中心网站http://www.****.cn:18082/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相关书****交易中心901房间提交,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7月25日12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7月25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土地成交后,********中心向竞得人现场出具《竞得证明》。竞得人持《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规划局进行资料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中心702房间。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7日,挂牌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时。标书代写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三)本次出让的郑港出〔2025〕69号地块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缴清出让总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在2025年11月25日前全部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其余地块土地出让价款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须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

(五)上述宗地除郑港出〔2025〕71号宗地外,其余地块根据《****“1+15+N”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所属片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作为后置审核资料。

七、联系方式

********规划局:李先生(0371)****1632

********统计局:李女士(0371)****9833

****科技工信局:梁先生(0371)****0868

********中心:张先生(0371)****8572

2025年6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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