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中伟农业机械服务有限 公司农机具拆解项目

审批
黑龙江-大庆-林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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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23MADJAOLU1N田伟
田伟**省
**省**市**县**镇**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中伟农业机械服务有限 公司农机具拆解项目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省**市**县 **省**市**县**镇**村
经度:****943.209 纬度: 470933.166****保护局
2024-12-30
林环建审〔2024〕6号****
2025-05-09354
23****
****0623MADJAOLU1N****
****0623MADJAOLU1N****公司江****公司
****0607MA18Y66M6D2025-01-01
2025-05-202025-06-20
https://www.****.com/gs/detail/1?id=50520W9hGO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每年回收及拆解废旧农机800台每年回收及拆解废旧农机800台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农机拆解项目,一般而言,拆解工艺有“非破坏性拆解”“准破坏性拆解”“破坏性拆解”之分,本项目为准破坏性拆解。绝大多数农机经长年使用报废后,零件的回收价值已不大;另一方面,本项目拆解工艺不考虑零件回收问题;根据农机各部分的具体结构情况及拆解操作的方便程度,综合利用等离子切割、各种手工、电动拆解工具进行拆解”。 ①农机入厂 本项目主要拆解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项目废农机由用户对其先行清理,去除机械外部的非原机所属的覆盖物(如泥土等),再送至本项目进行拆解,因此项目农机不需清洗。用户报废农机入厂后,办理农机回收证明手续、双方与农机合影留念,录入回收监管系统。待拆解农机暂存在待拆解农机暂存区,与其他废物分开存储,准备进行拆解工作。项目农机进场后直接进行拆解,不进行露天停放,不单独设置停车坪。 检查报废农业机械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液罐等总成部件的密封情况。对出现泄漏的地方,将油桶置于泄漏处下方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大量泄漏到地面,地面如有油渍,采用抹布/拖布擦干,废抹布/拖布作为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对报废农业机械主要信息进行登记并拍照,并在机身醒目位置贴上唯一性标识。主要信息包括:机主(单位或个人)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品牌型号、机身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等。 拆解前存储:拖拉机长宽一般为3*1.35m,占地面积为4.05m2,收割机长宽一般为3.95*2.3m,占地面积为9m2,水稻插秧机长宽一般为2.35*1.7m,占地面积为4m2。本项目报废农机暂存区760m2,正常情况可存储10台拖拉机(占地面积约44m2)、30台收割机(占地面积300m2)、10台插秧机(占地面积48m2),共计50台报废农机,待拆解农机暂存区可满足报废农机暂存要求,无须单独设置停车坪,不进行露天停放。 ②拆解前预处理 在正式拆解前,拆下蓄电池,放净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的内燃机油;油箱中如有残余燃油,放净回收,然后拆下油箱。预处理收集的废液应分类收集,废液应排放干净、无积液,因此预处理是为了保证安全拆解、防止污染,其中蓄电池仅拆下,不进行拆解。收集废燃油等废液:在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液。本项目采取密封真空抽排工艺抽排汽车中各类液体,抽液吸盘吸住液箱底部,内置防爆钻头开孔,启动真空抽排系统抽排液体;抽排过程中保持设备密闭,抽排完毕后人工用塑料塞塞住开孔。 ③总成拆除 拆下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等总成,并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对以上总成通过使用鹰嘴钳和切割机进行液压毁形、切割解体,确保拆解后不可修复。在销毁过程中,每个环节保留10s以上视频资料或解体销毁前、中、后各照片1张。从结构复杂性与操纵舒适性两方面来说,农业机械通常比汽车简单许多、操纵性能要求也低,故需拆解的总成数量较少。 ④机架解体 对拆除总成后的整体机架进行解体,机架拆解以能对拆解物进行粗略归类为原则,并进行留证。拆除各类滤清器、玻璃、进排气管、电气设备、轮胎履带等行走装置、含金属铜、铝、铁等能有效回收的部件、各种塑料件、橡胶制品部件、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 视局部结构与可拆性的差异,分别用等离子切割、小型工具进行解体;对尺寸较大或较占空间的拆解件,用切割机切断。 ⑤拆解物归类和存储 对以上拆解物进行初步分类存放,定期出****公司。拆解物主要为废旧钢材(钢、铸钢)、废铜铝等有色金属、橡胶(主要是废履带橡胶板、轮胎)、塑料类、碎电线、玻璃钢、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等。农机拆解项目,一般而言,拆解工艺有“非破坏性拆解”“准破坏性拆解”“破坏性拆解”之分,本项目为准破坏性拆解。绝大多数农机经长年使用报废后,零件的回收价值已不大;另一方面,本项目拆解工艺不考虑零件回收问题;根据农机各部分的具体结构情况及拆解操作的方便程度,综合利用等离子切割、各种手工、电动拆解工具进行拆解”。 ①农机入厂 本项目主要拆解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项目废农机由用户对其先行清理,去除机械外部的非原机所属的覆盖物(如泥土等),再送至本项目进行拆解,因此项目农机不需清洗。用户报废农机入厂后,办理农机回收证明手续、双方与农机合影留念,录入回收监管系统。待拆解农机暂存在待拆解农机暂存区,与其他废物分开存储,准备进行拆解工作。项目农机进场后直接进行拆解,不进行露天停放,不单独设置停车坪。 检查报废农业机械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液罐等总成部件的密封情况。对出现泄漏的地方,将油桶置于泄漏处下方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大量泄漏到地面,地面如有油渍,采用抹布/拖布擦干,废抹布/拖布作为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对报废农业机械主要信息进行登记并拍照,并在机身醒目位置贴上唯一性标识。主要信息包括:机主(单位或个人)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品牌型号、机身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等。 拆解前存储:拖拉机长宽一般为3*1.35m,占地面积为4.05m2,收割机长宽一般为3.95*2.3m,占地面积为9m2,水稻插秧机长宽一般为2.35*1.7m,占地面积为4m2。本项目报废农机暂存区760m2,正常情况可存储10台拖拉机(占地面积约44m2)、30台收割机(占地面积300m2)、10台插秧机(占地面积48m2),共计50台报废农机,待拆解农机暂存区可满足报废农机暂存要求,无须单独设置停车坪,不进行露天停放。 ②拆解前预处理 在正式拆解前,拆下蓄电池,放净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的内燃机油;油箱中如有残余燃油,放净回收,然后拆下油箱。预处理收集的废液应分类收集,废液应排放干净、无积液,因此预处理是为了保证安全拆解、防止污染,其中蓄电池仅拆下,不进行拆解。收集废燃油等废液:在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液。本项目采取密封真空抽排工艺抽排汽车中各类液体,抽液吸盘吸住液箱底部,内置防爆钻头开孔,启动真空抽排系统抽排液体;抽排过程中保持设备密闭,抽排完毕后人工用塑料塞塞住开孔。 ③总成拆除 拆下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等总成,并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对以上总成通过使用鹰嘴钳和切割机进行液压毁形、切割解体,确保拆解后不可修复。在销毁过程中,每个环节保留10s以上视频资料或解体销毁前、中、后各照片1张。从结构复杂性与操纵舒适性两方面来说,农业机械通常比汽车简单许多、操纵性能要求也低,故需拆解的总成数量较少。 ④机架解体 对拆除总成后的整体机架进行解体,机架拆解以能对拆解物进行粗略归类为原则,并进行留证。拆除各类滤清器、玻璃、进排气管、电气设备、轮胎履带等行走装置、含金属铜、铝、铁等能有效回收的部件、各种塑料件、橡胶制品部件、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 视局部结构与可拆性的差异,分别用等离子切割、小型工具进行解体;对尺寸较大或较占空间的拆解件,用切割机切断。 ⑤拆解物归类和存储 对以上拆解物进行初步分类存放,定期出****公司。拆解物主要为废旧钢材(钢、铸钢)、废铜铝等有色金属、橡胶(主要是废履带橡胶板、轮胎)、塑料类、碎电线、玻璃钢、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对易起尘建筑材料进行遮盖,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废油液抽取和暂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废电池破损时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赵家院子生活设施。运管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定期清搁作农肥。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妥善处理,合理利用。运营期,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暂存在解后物料储存区,由专业企业进行拆检、回收处理利用;玻璃、废旧轮胎、塑料、密封胶条、金属类分类暂存在拆解后物料储存区,定期外****公司;废油液、制冷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3#废矿物油暂存区塑料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完好的废电池放在塑料箱中并采用塑料膜包装,破损的废电池放置在耐酸耐腐蚀的塑料箱内储存)收集后暂存于2#废蓄电池暂存区,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燃料罐、液压油管、催化器、废活性碳、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拖布及手套暂存于1#其他危险废物存区,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1#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2#废蓄电池暂存区、3#废矿物油暂存区)、拆解车间、导流槽、事故收集池。拆解车间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低于150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不低于C30厚度不低于200mm,满足《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防渗、混凝土强度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导流槽、收集池均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材料,渗系数不大于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措施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报废农机暂存区、待拆解农机暂存区、解后物料储存区、防渗旱厕,地面为厚度不小于200mm的P6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办公室、接待室地面,进行水泥硬化。1、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严格管理,未在夜间施工,施工期未发生居民投诉现象;本项目运营期切割过程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监测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抽油液工段与危险废物贮存库共用1套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监测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本次验收期间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赵家院子生活设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本项目施工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期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本次验收监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废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当地指定的垃圾存放处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玻璃、废旧轮胎、塑料、密封胶条、金属类等定期****公司;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暂存在拆解后物料储存区分类存放,交由有废电器资质企业拆解,不自行拆解;废油类、制冷剂采用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废电池、燃料罐、液压油罐、催化器、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拖布和手套在危废暂存库分类暂存,委托****处理。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1#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2#废蓄电池暂存区、3#废矿物油暂存区)、拆解车间、导流槽、事故收集池。拆解车间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厚度150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C30厚度200mm,满足《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防渗、混凝土强度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导流槽、收集池均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材料,渗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措施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报废农机暂存区、待拆解农机暂存区、解后物料储存区、防渗旱厕,地面为厚度200mm的P6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办公室、接待室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本项目成立了环保组织机构,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并规范的环保档案管理,在日常运营中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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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25 0.23 0 0 0.003 0.003 /
0 0.0016 0.18 0 0 0.002 0.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拆解区切割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进口颗粒物在6.39×10-3~7.94×10-3kg/h之间,处理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量在9.09×10-4~1.04×10-3kg/h,拆解区切割工段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5m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活性炭装置的吸附率在84.91%以上。
2 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 抽油液工段与危险废物贮存库处理装置进口非甲烷总烃在3.39×10-3~4.60×10-3kg/h之间,处理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在5.11×10-4~1.02×10-3kg/h,抽油液工段与危险废物贮存库处理工段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5m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活性炭装置的吸附率在71.56%以上;抽油液工段与危险废物贮存库处理装置出口硫酸雾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5m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
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243~0.316mg/m3之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55~0.72mg/m3之间,硫酸雾排放浓度为未检出;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4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 / 厂内无组织监控点处任意一处浓度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63~1.05mg/m3之间,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0.64~0.96mg/m3之间,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减震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1#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2#废蓄电池暂存区、3#废矿物油暂存区)、拆解车间、导流槽、事故收集池。拆解车间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低于150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不低于C30厚度不低于200mm,满足《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防渗、混凝土强度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导流槽、收集池均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材料,渗系数不大于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措施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报废农机暂存区、待拆解农机暂存区、解后物料储存区、防渗旱厕,地面为厚度不小于200mm的P6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办公室、接待室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1#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2#废蓄电池暂存区、3#废矿物油暂存区)、拆解车间、导流槽、事故收集池。拆解车间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厚度150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C30厚度200mm,满足《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防渗、混凝土强度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导流槽、收集池均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材料,渗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措施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报废农机暂存区、待拆解农机暂存区、解后物料储存区、防渗旱厕,地面为厚度200mm的P6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办公室、接待室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妥善处理,合理利用。运营期,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暂存在解后物料储存区,由专业企业进行拆检、回收处理利用;玻璃、废旧轮胎、塑料、密封胶条、金属类分类暂存在拆解后物料储存区,定期外****公司;废油液、制冷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3#废矿物油暂存区塑料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完好的废电池放在塑料箱中并采用塑料膜包装,破损的废电池放置在耐酸耐腐蚀的塑料箱内储存)收集后暂存于2#废蓄电池暂存区,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燃料罐、液压油管、催化器、废活性碳、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拖布及手套暂存于1#其他危险废物存区,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废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当地指定的垃圾存放处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玻璃、废旧轮胎、塑料、密封胶条、金属类等定期****公司;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暂存在拆解后物料储存区分类存放,交由有废电器资质企业拆解,不自行拆解;废油类、制冷剂采用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废电池、燃料罐、液压油罐、催化器、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拖布和手套在危废暂存库分类暂存,委托****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本项目成立了环保组织机构,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并规范的环保档案管理,在日常运营中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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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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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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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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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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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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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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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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